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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2月16日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我厂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经公司领导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力部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袁田

副组长:李义、陈祥辉

专(兼)职业卫生管理员:吕胜米

组员:

(1)生产部:吕胜米、刘晶鑫

(2)技术部:支忠龙

(3)各部门成员

二、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内容。

2、审定职业安全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3、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4、组织协调从事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

5、定期对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设施进行检查;为劳动者定期更换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常使用;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

6、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责:

1、建立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2、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4、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全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8、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9、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10、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

1、 协助领导小组推动公司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贵州仁术堂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1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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