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11日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依据,发放制度、期限和管理方法等。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2、 目的
2.1劳动保护用品是指由劳动者个人穿戴佩用,以预防或减轻劳动场所的有害因素对人身危害的工具,不属于职工福利待遇。
2.2按照《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不同岗位发放不同品种和不等数量的劳动保护用品。
3、 对象
3.1本公司在册在岗职工。
3.2项目中短期劳务派遣员工。
4、 种类
4.1个人专用的劳动保护用品:指工作服、工作鞋、围裙、袖套等。
4.2季度劳动保护用品,即按季度发放的手套、口罩等。
4.3特种劳动保护用品是指防静电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高压绝缘鞋和高压绝缘手套等。
4.4公用、备有和借用劳动保护用品,指特殊场合或临时需用的劳动保护用品。
5、 程序
5.1劳动用品的使用,建立信用登记卡制度分别由综合部或相关部室登记管理。
5.2工作服、工作鞋按规定的使用时间,到期领用,超期不补发,项目停工期间,劳保用品作用时间按停工时间顺延。
5.3若岗位变动,劳保用品按新岗位制度领用。如新岗位和原岗位所
需劳保用品不同的部分,可以补齐。
5.4劳保用品中,电焊镜片、电焊面罩、单胶围裙,单胶袖套、安全带、安全帽及公用、备用(借用)的劳保用品,各部室按规定时间以旧换新发放。
6、 要求
6.1职工上岗时应按公司《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制度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不得打赤膊、穿背心、裙子、拖鞋、高跟鞋等。
6.2特种岗位工种按规定佩带护具。
6.3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带、防毒面具、防毒口罩、绝缘用具,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保管和保养。
7、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