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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2月18日

为使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科学化,建立 健全全员目标 、全员责任、全程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 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潍坊市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及青州市教育局和镇教管办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高柳初级中学《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健全制度、立足防范、强化监督、整治隐患。
        二、安全工作目标要求:
        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从源头上杜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安全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健全、措施落实、责任到人。
        三、安全工作十六字方针:
        安全第一、防备为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第二章 安全工作四大体系
        一、安全工作领导管理体系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副校长、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负责同志、级部主任组成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置2名专职门卫,其工作人员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学校安全工作要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详细抓,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落实的分层管理体系。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副组长:
        副校长  负责师生教学活动安全宣传工作部署与检查
        成 员:
        教导处负责人负责师德建设、安全活动宣传、多媒体教室、微机室等多功能教室的安全工作
        七年级级部负责人负责七年级级部师生安全日常工作的安全宣传教育及资料收集,并承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日常工作
        政教处负责人负责师生安全教育宣传、法制教育宣传、校园安全文化建设
        八年级级部负责人负责八年级级部师生安全日常工作的安全宣传教育及资料收集,并承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日常工作
        九年级级部负责人负责九年级级部师生安全日常工作的安全宣传教育及资料收集,并承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日常工作
        总务处负责人负责安全物资供给和后勤保障、校舍、食堂、小超市、水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党支部书记负责学校卫生室、传染病防治安全管理和安全信息的报送工作
        二、安全工作监管体系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努力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科学化的监督管理网络 和切实有效的制度,形成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交叉、立体覆盖的管理体系;重点建立安全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制度、隐患排查与处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培训制度。
        三、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校长、处室负责人、级部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校长对安全工作负第一位责任,对安全实行全面管理;副校长、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各级部主任对安全工作负分管责任,在所管理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实行分级管理。学期初,学校与各处室之间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目标网络责任体系。切实使安全责任落实到学校各管理层,落实到各处室,落实到具体的人头上;形成安全工作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保卫工作员带头抓,学校教职员工全员抓落实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网络: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实施年度校园安全工作计划、经费预算,指导监督学校安全工作实施与检查,负责突发事件的总体指挥和善后处理工作。
        年级部
        1、将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年级工作和管理计划,各项管理责任到人;
        2、配合学校精心组织好校外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3、常常对本年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了解师生的思想和身体状况及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坚决处置,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校  长
        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政教处
        1、负责学校安全制度建设、学生管理等各项日常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
        2、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
        3、负责学校安全防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演练落实。
        4、负责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的上报工作。
        教导处
        1、指导教师严格按照学科要求开展教学活动;
        2、定期检查各功能教室的安全情况;
        3、分年级落实安全及法制教育的课堂教学与评价;
        4、督促体育教师抓好体育课时的安全工作。
        总务处
        1、负责学校食堂、小超市的食品安全、饮食卫生;
        2、负责校舍及设施、设备的管理、检查、添置、维修;
        3、负责学校的财产管理;
        4、涉校机动车辆的管理等。
        班主任
        1、全面负责本班级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2、将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作为班级管理的一项经常性任务抓好落实;
        3、坚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上好每一节安全课;
        4、及时了解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科任教师
        1、是当堂课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把握学生的出勤、缺席情况,及时向班主任了解原因、通报情况;
        2、结合学科特点,渗透安全知识;
        3、对学生的不安全行为,应立刻予以制止。
        4、协助班主任落实好安全教育工作的各项措施。
        四、安全工作应急救援体系
        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救援救护小组、善后处理小组、事故调查小组等组织机构;做到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有统一指挥的组织领导机构,有足够排险的救援人员、物质和资金,能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故;定期开展包括地震、消防演习在内的应急救援演练;制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和险情的救援方案与应急措施。
        第三章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门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实其身份的外来人员,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别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政教处盖章审批的请假条,门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门卫进行登记,经答应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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