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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3月28日

1.财务室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四周门、窗必须安装质量可靠的防盗门和铁窗栅,配备专用保险箱存放现金和有价斑点券。
2.报警器主机夜间必须有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经常对财务室的安全情况进行巡逻检查。
3.现金保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库存现金限额由单位报开户银行核定),保险箱必须使用密码,保险箱钥匙,使用说明书不得存放在办公桌内。
4.大宗现金存取(一般指10000元以上)坚持双人解款押运,途中不得携款办其他不相关的事情。
5.财务室保险箱内夜间存放现金最多不超过1000元,特殊情况大宗现金放过夜时,出纳人员应及时报告单位领导 或保卫部门,并应有专人值班守护。
6.财会人员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防止各种意外事件的发生,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的安全。



上海市汾阳中学
200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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