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驾驶员安全生产作业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1月18日

1、运输驾驶员应检查人员、车辆的相关证件,以及车辆的设备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同时检查油、水、电和安全部位,发现车辆故障立即排除。

2、装车完毕,驾驶员应对货物的重量、堆码、遮盖、捆扎、防护等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问题后方可起步。

3、运输途中,应根据道路状况严格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通过隧道、山洞、立交桥时,注意标高、限速。长途运输注意轮胎降温。下长坡用低速档驾驶,避免持续使用制动。

4、天气、道路状况发生变化时,应根据所载货物的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途中临时停车,要选择视野开阔道路宽敞地带,并按要求安放警示标志。

6、驾驶员连续驾驶时应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总计不超过8小时。

7、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公安、安监、环保、质检等部门,并看护好车辆货物,积极投入救援。

8、收车后,应对车辆进行相应检查,有货车辆应停放在封闭、安全停车场内,无货车辆也应停在符合危货车辆停放条件的停车场。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