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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7月08日

为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准确掌握车辆及其所换机件的技术状况,制定本规定:
一、技术档案是指本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用的一切重要图片、图纸、光碟、图书、报表、技术资料、有关设备的技术文字说明等技术性文件,整理后归并文件档案。
二、本厂设置技术档案有:维修汽车技术质量档案、技术标准、规程、工艺文件、统计报表等生产技术档案、设备档案。
三、本厂技术档案由调度资料部门负责建立、保管、运用或提供使用。
保管工作由调度资料部门指定专人负责。
四、每类档案资料进入本企业、技术部应当月内建立档案。建档时要分类编号、登记,并立卷归档,并进行必要的整理编制卡片,以便查阅。
同时建立电子档案,并在每周进行一次移动硬盘存储,防止数据丢失。
五、修理厂技术档案不外借。内部技术人员办理借阅手续后,可以借阅,但属修理厂秘密的资料不得外借,不得随便复印。技术档案阅后要及时归还并办理归还手续。
六、车辆技术档案的建立,必须建立单车维修档案,数据、信息准确全面,按信息归类存放,并做好重要的维修数据记录其换件记录。
七、技术部定期对技术档案进行鉴定,确定保管年限及时销毁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
八、所有档案保存期限为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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