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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柜检查安全控制程序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3月11日

1. 目的
加强对货柜车进出厂的检查工作,确保非法违禁品不能进入工厂或混入货物中。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货柜车辆进出厂检查。
3. 工作职责
保安人员或相关指定代表负责货物装柜安全检查。
4. 工作程序
4.1 所有货柜上落货,必须在厂方特定的上落货区内进行。如厂方未能提供上落货区而须在厂外进行上落货,则厂方须指派最少一名保安人员在场监察过程,以确保没有任何未经准许的人或物进入厂内或混进货柜内。
4.2 当货柜进厂时,保安人员须查核及登记以下资料:
4.2.1 进厂的日期(年月日)、时间及货柜的来源地。
4.2.2 货柜司机的身份证明文件,所属之公司名称和电话号码及车牌编号。
4.2.3 货柜的柜身及封条是否完整无缺及货柜编号是否与提单及送柜纸上的资料相符。
4.3 在上落货时,厂方亦须批派最少一名主管级人员监察整个过程,确保货柜状况良好,没有任何受损及玷污。标准的检查流程包含:
● 前门
● 左侧面
● 右侧面
● 货柜地面
● 顶内外面
● 门内外面
● 外面/外底架
● 柜号(封条/锁)
4.4 若发现货柜封条或货柜受损,必须与海关、公安、法律部门取得联系、报告,并积极配合其调查处理。
4.5 如一旦发现货品的项目或数量与资料文件不相符或货品的包装有受损情况,主管人员须立即通知上级并停止所有搬运程序,并须立即追查原因,有需要时,报告海关进行处理。
4.6 所有货品在存入或提出货仓时,仓务主管须签发存仓或出仓单以作记录。而存仓或出仓单必须清楚列明以下资料:
4.5.1 存/提货的日期(年月日)和时间。
4.5.2 货柜编号及货柜的来源地。
4.5.3 货品的详细资料,如种类、型号、颜色、数量等。
4.5.4 存/提货人的姓名及员工编号。如存/提货人并非厂内人员,仓务主管必须核实及登记存/提货人的个人资料,如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属公司名称及电话号码等。
4.7 完成所有上落货的程序后,主管人员须确保程序及相关文件的资料是正确无误,并须监察员工关上及锁上柜门及须拍照以作核实及存档。完成后,主管人员须把所有相关文件送交船务部及复印一份给仓务部以存档。
4.8 在货柜离开工厂时,保安人员亦须登记货柜的离厂日期(年月日),时间及货柜编号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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