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缺陷管理专责安全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7月22日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缺陷管理专责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缺陷管理专责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 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在公司设备管理部正、副主任的领导下,对设备管理部缺陷管理专责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把与分管设备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设备管理部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公司分管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协助正、副主任编制和修订公司缺陷管理制度、工作标准。
3.4 对一体化缺陷模块中的系统软件问题,及时发现,并报开方发处理。
3.5 查看一体化中每条缺陷处理的全过程,及时发现并处理每个节点、流程中的问题,督促各节点的业务办理。
3.6 按月统计、汇总缺陷完成率等数据,编写缺陷分析总结。
3.7 按照设备消缺管理制度要求,对相关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3.8 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XX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设备管理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设备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XX
XX
XX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