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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裂化车间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0月30日

1.目的
        为了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并及时、有效地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防范事故发生和整改隐患。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加氢裂化装置各类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3.检查和整改制度
        3.1安全检查内容
        3.1.1 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是否强;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3.1.2查制度:查对公司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车间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以及对车间制度的执行情况。
        3.1.3 查生产工艺和职工操作: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3.1.4 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3.1.5 查纪律:查岗位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无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有无酒后上岗和无证上岗的情况。
        3.2安全检查形式
        3.2.1车间级安全检查,每月2号、16号,上午9时, 由车间主管负责组织,车间主管、安全技术员、设备技术员、工艺技术员、各班班长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车间安全技术员负责汇总,分别提交各班组整改或由车间管理人员协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记录。
        3.2.2 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组织,每倒班周期第1个白班进行一次,检查情况报车间安全技术员,由安全技术员提出提交各班组整改或由车间管理人员协调整改的建议。班组级安全检查,必须严格进行,不马虎、不走过场,当面讲清,由班长记录完整并报车间安全员备案。
        3.2.3 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大修项目的开工、长期不用设备开车、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部门、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3.3检查后的整改
        3.3.1 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各班组进行整改,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
        3.3.2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按车间考核管理制度,对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时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责任人相应的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 相关记录
        4.1《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
        4.2《安全生产整改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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