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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值班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1月09日

1. 必须明了及熟悉区内各种保安设施操作效能,例如:对讲机、报 警系统,妥善运用已有的设施。

2. 熟悉区内各客户,同时详细记录客户姓名及联系方式,但该资料 必须保密且妥善存放。

3. 各值班人员于交接班时应传递防盗讯息,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4. 严辞拒绝推销人员进入,尤其是自称公务人员或公共机构职员, 应查验身份证、文件,如有疑问,应致电有关机构查询或向上级 领导反映。

5. 应有礼貌地查询任何进入商务楼的访客,并尽可能登记身份证, 如有怀疑应通知各有关客户或向上级领导反映,如访客携带可疑 物品更须提高警觉。

6. 至少每两小时巡逻一次,但不应固定时间,以免坏人乘虚而入, 巡逻时必须有警惕性,特别注意楼梯、走廊、配电房、机房及其 他隐藏地方、通道等,以确保无任何可疑人物匿藏楼内伺机作案, 并留意公众地方之门边、暗角是否预先藏备盗窃工具等。

7. 如听到客户呼救或发现可疑人物,须立即报警并封锁出入口处及 其他通道以等待警方人员到场处理,切勿鲁莽采取行动而不知会 警方。

8. 应留意商务楼内安全漏洞或弱点并设法改善,例如:防火门、卫 生间、排气窗等皆可被坏人利用而犯案,应加强保安。

9. 详细记录各有关政府部门电话,以便需要时寻求协助。

10. 不无故空岗、缺岗;不在上岗时酗酒或饮酒后上岗;不在岗中谩 骂、殴打外来人员及客户;不在岗中闲聊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徇 私情,不打击报复,不诽谤、侮辱他人。

11. 值班中不准擅离岗位,不准看书报、吃东西、睡觉、嬉笑打闹, 不准听收音机和进行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12. 若发生罪案,应采取下列步骤协助破案:

(一)立即报案或通知上级,并维护现场秩序直至公安部门到达, 遇有伤员(被害人、案犯)应立即抢救和监护。

(二)切勿移动、也不允许他人移动、触摸、践踏现场物品,协助 公安部门保留证据,方便调查工作。

(三)向公安人员如实提供有关罪案情况,如案发经过,与本案有 关人物的相貌、衣着、有关的车牌号及坏人逃走方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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