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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印刷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13日

  3.2 安全教育时间

  3.2.1 厂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一天,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二天,机(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三天,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3.2.2 工厂内部调动及脱产半年的职工上岗时,必须进行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一天,进行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3.2.3 进入工厂参观、实习、学习的人员,负责接待的人员要对参观者进行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到生产现场讲解。

  4 厂区消防

  4.1 消防总则

  4.1.1 消防工作是由厂长总负责,主管厂长具体分管,车间组织实施,职工防范的多层次、全方位工作,全体职工既要遵守制度,又要消除隐患。

  4.1.2 消防工作是工厂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它关系到公共财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是全厂每一个职工的责任。

  4.2 防火规定

  4.2.1 严禁厂区吸烟

  4.2.2 车间、库房内,经常保持清洁,对纸花、废页随时清理,车间废油布、棉丝存放在固定、防火的位置,不得随意堆放。

  4.2.3 车间易燃品随用随领,不准储存过多易燃品,如酒精、乙醚,汽油、煤油和稀料等,并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4.2.4 车间照明灯应做到人走灯灭,马达停转,电源拉闸。

  4.2.5 库房对各类油料、纸张、化工原料,分类存储,对易燃品严格管理,定量发放。

  4.2.6 非电工人员不准私自安装电源,乱拉线路,严禁电闸悬吊和接触易燃物品,严禁在配电室乱堆放杂物。

  4.2.7 消防器材应妥善保管,灭火器应定期更换药剂、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保证消防道畅通。

  4.2.8 严禁小孩在厂区玩火,由此引起的火灾,追究当事者及家长的责任。

  4.2.9 严格禁止办公室使用电炉,生产需用电炉时需主管厂长批准,因生产使用电炉、电烘箱、电焊、电加热等设备,需采取有效防火措施,操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各负其责。

  4.2.10 严禁闲杂人员进入车间,严禁职工及其他外来人员带小孩进入厂区。

  4.3 消防职责

  4.3.1 安全消防工作由主管厂长全面负责,有权处理消防工作的一切事宜。

  4.3.2 办公室负责消防工作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经常向全厂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拟定和修定消防制度,督促检查各部门执行情况,组织义务消防员的培训,配备和管理消防器材等工作。

  4.3.3 生产技术科负责电器设备和防火日常工作,其职责是:经常教育电工,车间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全厂的电器设备线路安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负责处理电器线路消防和生产中发生的火警事故。

  4.3.4 各车间、职能部门对管理范围的防火工作全权负责,其职责是:经常向职工进行火灾教育,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并提出部门具体管理措施。发现违反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并按规定及时处理。一但发生火灾,组织职工扑灭,火灾扑灭后保护好现场,并查清原因和肇事者并及时上报厂部进行处理。

  4.3.5 义务消防队职责是:模范执行防火制度,有权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劝阻、批评教育,熟悉单位的防火措施,牢记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学习、消防技术培训和消防技术演练。

  4.4 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队 长:柳 祥

  副队长:樊亚斌

  队 员:侯 强 王延军 刘 伟 蔡秉欣 岳志明

  徐世红 陈海善 任天阳 郗晓东 刘 祥

  5 交通管理

  5.1 为保障交通运输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管理工作由办公室全面负责。

  5.2 严禁在消防通道停车,禁止在生产道路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

  5.3 汽车运输装卸物资工作完成后,随时清理现场。

  5.4 严禁在厂区内快速行驶和酒后驾驶。

  5.5 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并按有关规定定期审验。

  5.6 严禁无证驾车,非驾驶员驾驶车辆,严禁实习驾驶员单独驾驶车辆。

  5.7 严禁货运机动车辆人货混装,超吨位装载或驾驶室超员乘座。

  5.8 严禁库房、车间、设备旁停放自行车,自行车必须存放自行车棚。

  5.9 机动车、违规行驶造成的交通事故,除保险合同赔偿外,自理部分由当事人按9 . 2款中相应条款对应执行,违规行驶造成交通罚款由个人自理。

  6 安全管理

  6.1 计划依据

  6.1.1 根据《劳动保护法》和印刷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制度及标准,制定本厂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6.1.2 根据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制订有关防范措施。

  6.1.3 做好预防火灾、爆炸、工伤等的发生,职业病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6.1.4 完善生产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采纳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6.2 计划编制

  6.2.1 各车间或各职能部门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生产技术科。

  6.2.2 生产技术科编制工厂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厂长办公室审批。

  6.2.3 主管安全生产厂长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及车间负责人参加的专项会议,研究确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措施。

  6.2.4 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生产设备科负责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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