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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队瓦斯员综合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1月10日

为了进一步更好的搞好瓦斯管理工作,确保我矿“一通三防”工作安全生产无事故发生,特制定瓦斯员综合管理制度如下:

1、所有上班人员必须按时开班前会,8点[7:00]  4点[15:00]  0点[23:00] 迟到者,罚20分,严重者不予分工。

2、领仪器时要认真检查仪器完好情况。如果使用坏仪器下井,罚50分。

3、必须按时在规定地点交接班。否则每人罚50分。接班时,要由交、接班人同时打电话。

4、认真检查各地点瓦斯、二氧化碳及其它气体的浓度。如果发现漏检或数据不真实,每人/次处罚100——500分。或上交矿上处理。

5、严格按岗标作业,如果发现隐患要及时进行汇报处理,若经发现每人/次,罚款100分。

6、各地点瓦斯检查牌板必须吊挂标准、到位、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否则每人/次罚款50分——200分,严重者重处。

7、瓦斯员出勤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出现旷工每人/次罚100分或扣工一个,严重者有权不派工或不排勤。

8、瓦斯员必须服从队干的安排,否则每人/次罚款100分,严重者停工检查。

9、所有瓦斯员必须按规定巡回图表作业否则每人/点处罚50分.

10、如果点名、散会后,队干在派工时,如提出有事或其他理由不上班者,视为旷工。严重者队干可作停工处理。

11、酒后严禁上岗,队干不予分工。

12、如果出现“三违”者,队里要进一步加强处罚。

注:本规定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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