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洗选厂新工人管理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8月23日

为加强新工人管理,提高新工人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确保新工人安全上岗,特制定本规定:

1、新工人师傅人选必须有每个班组进行提供,所提供的带徒师傅必须是本班组正常出勤、业务、安全素质好、具备本岗位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2、一名师傅原则上只能带一名徒弟。

3、新工人必须与带徒师傅签订“师徒合同”,未签订《师徒合同》的新工人严禁上岗作业,合同留存到单位,由技术员负责存档管理。

4、新工人实习期间严格执行“以师带徒”培训制度,通过“以师带徒”培训使新工人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达到独立上岗作业要求。

5、必须认真履行“以师带徒”合同,带徒师傅因工作变动无法带徒时,经厂班子研究重新确定带徒师傅。

6、新工人实习期间带徒师傅必须正常出勤,和徒弟同时上下班,不得把徒弟安排到不同工作性质的地点,要始终保持徒弟在师傅的监护之下。

7、安排未签订《师徒合同》的新工人作业的,对分管副厂长罚款50元。

8、安排新工人单独上岗作业或讲师徒二人分开作业的,对安排人按严重违章进行处罚。

9、带徒师傅在培训期间不执行培训义务,严重不负责任的取消带徒师傅资格,不执行同时上岗、下岗的,按一般违章同时处罚师徒二人。

10、新工人出现违章的对带徒师傅进行同等处罚。

11、带徒期满后,徒弟达到上岗要求,厂内嘉奖师傅100元,否则不予奖励,并罚款100元。

12、新工人实习期工资待遇:第一个月90%、第二个月100%。

职工签名: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