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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1月13日

矿成立“一通三防”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总工程师、分管生产、机电、安全、技术副矿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分管经营的副总经理、安监科科长、总会计师、副总工程师、调度主任、生产技术科科长、机电科科长、供应科科长、通风科科长等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科,具体负责“一通三防”业务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通防的副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通防专业组和有关技术人员组成。
矿长每季度初负责主持召开“一通三防”专业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季度“一通三防”工作,检查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贯彻落实“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重大问题。总工程师每月初主持召开“一通三防”专业会,分析排查矿井“一通三防”各类问题和隐患等,组织制定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研究布置日常工作。分管生产、机电、技术、安全的副矿长负责督促采掘区队、辅助单位坚持按“一通三防”工作规定和标准组织生产,及时处理存在问题。
一、矿长: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通防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召开通防工作会议,及时研究、制定、解决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保障通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
二、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工作,对通防工作负技术责任,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一通三防”技术政策、法规和措施执行情况,负责组织编制“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矿井通风系统、防尘系统、防灭火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健全完善,安全技术装备的配备,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贯彻落实负主要责任。
三、分管生产、安全的副矿长:具体抓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对通防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协调各有关单位、部门处理生产过程中的“一通三防”方面的规定、制度的执行和隐患、问题的处理,负责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通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对井下防尘工作负全面责任。
四、分管机电副矿长:负责一通三防机电方面的工作,对井下电气设备防爆,防止电器火源,主通风机的定期检查、维护,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掘进工作面安装使用“双局扇、双电源”、采掘供电分开、高瓦斯区(瓦斯异常区)的装备系列化等有关机电工作负主要责任。
五、分管经营的副总经理(包括总经济师、总会计师):负责“一通三防”方面的有关人、财、物的协调保障工作。对“一通三防”所需要的资金、器材负主要责任。
六、安监科长:对“一通三防”安全技措工程的完成、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重大隐患的排查、限期治理和安全技术政策与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负主要责任。
七、通防副总:协助总工程师抓好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方面的安全技术业务管理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是全矿“一通三防”方面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八、通防科:设有专职分管“一通三防”工作的专业人员,全面负责“一通三防”专业安全技术业务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方面的方针、政策、指令和规定。
  (二)负责健全完善矿井通风系统、防尘系统、防灭火系统和瓦斯监测系统管理。
  (三)负责研究制定贯彻防治瓦斯、煤尘、自然发火事故的措施和制度,并对落实情况监督考核。
  (四)负责“一通三防”事故的预防工作,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并协助限期处理。
  (五)组织编制制定年度“一通三防”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协助监督检查工程的实施。
  (六)协助总工程师、通防副总做好“一通三防”方面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指导帮助、监督检查有关技术人员的工作,搞好通防技术资料的编制、完善、整理等,并对制度措施的落实认真做好监督检查,确保矿井“一通三防”的安全。
九、通修队(准备队):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具体工作的实施单位。服从分管生产、安全的副矿长、总工程师、通防副总领导,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工作的落实处理,根据生产接续做好通防工作并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一)通修队长是通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执行上级一系列文件及管理规定,组织分析排查和安排处理矿井通防隐患,负责灾害的预防治理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二)认真抓好瓦斯管理,杜绝瓦斯管理方面的一切漏洞,杜绝“一通三防”事故的发生。
  (三)负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完善和管理,保证系统灵敏可靠、运行正常。对现场存在问题及时汇报、分析、处理,对监测监控系统的完好运行负主要责任。
  (四)负责通防安全检测仪器设备、自救器等的维护与管理。
  (五)负责矿井井下爆破物品的贮存与发放,严格爆破物品管理规定,杜绝爆破物品流失,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六)按时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项任务,负责矿井供风量的合理调节,通风设施构筑与维修、通风系统调整与优化、防尘供水系统完善和防尘措施落实、防治煤层自然发火工作等通防工作。
十、机电部门:负责“一通三防”有关机电方面的技术业务工作,对机电设备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一)井下供电、设备电器等安全防爆的管理。
  (二)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定期检修、安全供电,确保稳定可靠运行。确保两台风机能力匹配,切换风机时要经总工程师批准。
  (三)实行采掘供电分开,保障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稳定供电,正常运转。
  (四)负责采掘进工作面装备系列化及有关机电安全方面的工作。
十一、安全监察部门:负责“一通三防”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一)监督检查“一通三防”方面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程、标准、措施等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的限期治理情况。
  (三)监督检查“一通三防”安全技措工程投入完成情况。
  (四)参与现场瓦斯超限、高温火点等“一通三防”问题的处理。
十二、生产技术部门:对矿井设计与生产组织过程中有关“一通三防”技术规定、规范的贯彻落实负责。
  (一)负责水平延深、采区设计中通风系统的设计,矿井通风系统优化、调整改造。
  (二)合理组织安排采场,按照相关规定布置作业地点,防止形成不合理集中生产导致通风管理困难。
  (三)采用合理回采工艺,保证回采工作面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四)参与协助处理矿井瓦斯超限、高温火点等“一通三防”隐患和问题。
十三、生产调度部门:
  (一)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各项工作的生产调度,参与瓦斯超限、高温火点等重大“一通三防”隐患和问题的调度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二)调度指挥、协调矿井反风演习,启封密闭排放瓦斯,煤层自然发火处理等工作。
  (三)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调度管理,数据信息的上传,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分析、处理。
十四、生产、辅助区队:区(队)长是本区队“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本区责任范围一通三防工作的落实执行,教育、安排职工对“一通三防”工作落实到现场,保证本区责任范围技术到位、措施到位、设施完备、保证效果。
  (一)严格按照通防管理要求组织生产,做到通防设施完好、正常使用。
  (二)安排好生产过程中的综合防尘工作,坚持洒水防尘制度,消灭积尘和浮尘,做到有布置、有检查。特别是严格落实爆破管理责任,保证爆破防尘措施落实,杜绝放炮火源,防止爆破事故发生。
  (三)加强机电设备的检查和维修,消灭管辖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失爆现象。
  (四)全面落实本区范围的“一通三防”管理措施,及时处理本区范围内的通防隐患。
十五、政工、计划、财务、供应科科长:
负责根据“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及安技措计划,及时解决落实通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确保“一通三防”工作计划措施的落实。
十六、其他人员:
  (一)其他人员按单位分工逐项完成自己所承担的通防具体工作。
  (二)各单位的群监人员按本单位对“一通三防”的分工搞好齐抓共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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