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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爆破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1月13日

(一)爆破工必须熟悉该施工地点的通风、瓦斯管理规定及作业规程,掌握爆破技术。
(二)严禁糊炮、明炮和短母线爆破,母线长度不得小于100米,并无断头、明接头、短路、包皮破损等。
(三)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在距爆破地点规定距离以外警戒。,安全警戒地点必须距爆破地点直线巷道100米,拐弯巷道75米以外。定炮过程中,管理人员(持证)有权进入爆破地点检查,连线前,任何人不得进入警戒线以内。
(四)爆破前必需准备充足全断面一次爆破用的引药和炮泥以及装满水的水炮泥,并整齐放在符合规定的安全地点,准备好炮棍,岩(煤)粉掏勺及发爆器等。
(五)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危险时,严禁装药。
(六)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规定的各号炮眼装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各炮眼的雷管号要与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起爆顺序相符合
(七)爆破母线必须由里向外敷设,其两端头在与脚线、发爆器连接前必须扭结成短路。
(八)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必须随用随挂,以免发生误接,严禁使用固定母线爆破。
(九)母线与脚线连接后,爆破工必须最后撤出工作面,并沿途检查爆破母线是否符合要求。
(十)打眼和装药不准平行作业,迎头装药必须有班(组)长、安监员监护,警戒线以里不得超过3人,监护人员不得参与装药。
(十一)下山施工时,迎头有积水的,巷道采用架棚支护时两个腿窝要单独打眼爆破。
(十二)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遇有特殊情况时,爆破工必须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十三)爆破作业地点多头堵人警戒时,爆破工和班(组)长必须对警戒人员明确指出拉线方向及位置。否则追究爆破工和班(组)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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