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放炮、火工品部份“三违"处罚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8月27日

1、不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对瓦检员、放炮员、班组长各罚款100元~500元,情节严重除罚款外开除处理。
2、放炮员放完炮后,不及时填写记录或弄虚作假,班长不在火工品使用栏签字,致使火工品流失,对放炮员、班长罚款一发雷管100元,一节炸药50元,情节严重报送公安机关。
3、对井下偷盗、私藏雷管、炸药者放炮后不汇报,一经查出,将对偷盗或私藏者、放炮员进行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4、放炮员凭调度室开据的火工品使用单到火工品库房,库管员根据放炮员的编号,分别发给炸药、雷管。放炮员将炸药、雷管分别存放在炸药、雷管专用箱内,并上锁。放炮员在施工地点放炮结束后,经班长在使用册上签字,放炮员凭使用册到库房进行消耗清退,库管员根据实际使用量进行登记。放炮员将雷管、炸药专用箱上锁存放在火工品库房内,否则,将对有关人员进行50元~500元罚款,情节严重将移交公安机关。
5、井下放炮工必须有经过公安机关专门培训,并取得放炮合格证的专职放炮员担任,任何人员无权指派没有放炮合格证的人员放炮,如有违反将对有关人员罚款50元~500元。
6、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炮前、炮后洒水制度和放炮使用水炮泥或足够的黄泥,否则,将对班长、放炮员、瓦斯员罚款20元。
7、火工品必须到经公安部门同意指定的厂家购买,任何人不得私自变更供应渠道,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8、井下采掘地点放炮,不坚持“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不携带瓦斯便携仪罚放炮员50元。
9、放炮前,班组长没有向通往放炮地点的通道上指派足够的警戒人员罚50元,没设警戒放炮罚放炮员50元,警戒人员失职罚100元。
10、放炮必须采用《安全规程》规定的放炮线进行放炮,放炮距离符合规定(直线巷100米,拐弯巷75米),用雷管脚线、铁丝等做母线进行放炮的放炮线长度不够的,每一项罚款100元。
11、放炮距离和掩护放炮员的安全地点违反有关规定,(以作业规程为准)罚放炮员50元。
12、放炮时放炮钥匙放炮员没有随身携带,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没有执行放炮员一人操作的,放炮时没有首先发出放炮警号,再等5秒钟放炮的,放炮后未立即摘下钥匙,未将母线摘下并短结,每一项罚放炮员50元。
13、班长不按规定程序清点人数下达放炮命令或因此造成事故,对班长罚款100元~100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
14、不听警戒员劝阻闯入警戒区域罚款1000元,并作开除出处理,警戒员不经班长呼唤,擅自解除警戒,罚款50元。
15、放炮员不按规定加工引药、乱扔乱放或坐在药箱电器设备处加工引药,对放炮员罚款50元。非放炮员加工引药,对放炮员、非放炮员各罚款100元。
16、炮眼未按规定掏粉尘就装药,未使用竹木炮棍推药,炮眼封泥不满或不装水炮泥、支护材料、黄泥、水炮泥不到位加工火药放炮,不按规定处理瞎炮、残炮,放炮员对当班留下的残炮,剩炮不向下班交代清楚。对上述违章行为每项罚放炮员200元。
17、工作面缺棚少腿放炮或崩倒支护不扶,支护失修不处理就放炮,对放炮员和班长各罚款50元。
18、掘进工作面20m范围内未清理干净,或杂物堆积较多就放炮,对放炮员、班长各罚30元。
19、未使用发爆器放炮,对放炮员罚款500元,并开除。
20、井下采用糊炮、明炮或多芯线电缆放炮,罚款100元~500元,情节严重除罚款外作开除处理。
21、放炮线明接头必须进行包扎,放炮线谁放谁收,不准设置固定放炮线,否则,对放炮员罚款100元。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