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一炮三检制”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1月14日

1、严格遵守《规程》规定,坚持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2、打眼时,必须检查工作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准打眼放炮。
3、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认真检查放炮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止进行处理。
4、放炮后的瓦斯检查要认真细致,确保工作地点无瓦斯超限现象和其它危险后,解除警戒恢复生产。
5、对放炮中发生的各种瓦斯情况,要认真记录,详细地填写在放炮记录卡上。
6、记录卡要填写清晰,并注明瓦斯检查员、班组长及放炮员签名。
“一炮三检”制度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规定,所有爆破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并持证上岗。
2.打眼前必须有安全员认真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进行打眼工作,否则严禁打眼放炮。
3.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安全员应认真检查工作地点风流中的瓦斯,当瓦斯浓度大于1%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警戒线至爆破点距离符合《规程》规定,并设专人把关。
5.瓦检员必须持放炮钥匙,放炮员必须持放炮牌,班组长必须持生产牌。
6.瓦检员、班组长、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换牌制度。
7.放炮前后,班组长、安全员、放炮员认真填写放炮记录卡及火工品领、用、退表并签名。
8.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员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检查爆破区域地点内的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隐患必须立即处理。
9.放炮后,只有在无任何隐患情况下,方可由班组长通知把关人员撤回警戒牌、栏杆或拉绳,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工作。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