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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团安全监控数据分析汇报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7月08日

第一条 为了能够准确、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各工作地点监测监控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发现通风系统、监控系统存在问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24h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将记录认真填写到监控软件规定的表报中。
第三条 监控系统运行异常或数据传输不正常,由监控队负责组织分析,详细记录分析过程,原因、安全措施、处理结果,并将记录认真填写到监控软件规定的表报中。
第四条 中心站值班人员发现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要及时汇报通风调度,由调度组织分析,调度将超限原因、安全措施反馈中心站,值班人员将记录填写到监控软件规定的表报中。
第五条 调度值班人员接到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后,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相关规定进行指挥,处理过程应记录备案。
第六条 凡回风流瓦斯浓度超过正常值的2倍以上,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安排分析,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第七条 回采工作面回风流瓦斯达到2%及以上,掘进工作面盲回达到3%及以上,视为瓦斯异常涌出,一律强制停止生产,分析查明原因,制定措施,按照规定审批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八条 掘进工作面排瓦斯要建立台帐,并与监控系统配套,通风付总要审阅报表台帐,确保排瓦斯工作按要求进行,排放瓦斯当天要对混合传感器监测记录报表进行分析。
第九条 某一采区监控系统中断2小时以上由当日值班长进行分析,全井监控系统中断2小时以上由通风区分管监控负责人分析。
第十条 上传集团公司的数据中断30分钟以上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安排分析。
第十一条 通风区每月对有突出和综放工作面安全监控数据进行分析。
第十二条 矿总工程师组织安排对每月应对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和矿井瓦斯超限等异常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分析,并将分析情况报集团公司通风部。
第十三条 安全监控系统的数据每三天在异地盘备份一次,每月的3日前将上月的监控数据及各类分析记录备份到光盘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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