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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矿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3月07日

一、机电矿长对全矿机电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全面负责机电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参加事故现场指挥和组织领导,对机电专业事故处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每旬组织1次机电专业的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并对查出问题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四、每月召开1次机电专业例会,总结月度机电安全技术工作和专业质量标准化工作,分析业务保安存在的问题,制订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下月机电工作作出安排。
五、抓好机电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正规操作工作,对该专业职工安全教育负全面领导责任。
六、每周一、三、五下午主持机电专业的安全生产会,平衡、解决专业内部的安全生产问题。
七、落实下井跟班制度,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掌握井下供电条件的变化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措施,并抓好落实。
八、按时完成下井、抓“三违”指标。
九、是所辖范围内的检修工作直接责任者,负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十、保证矿井供电系统合理,符合上级有关规定,保证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确保矿井正常供风,杜绝井下电气设备失爆。
十一、负责各种机电保护装置的安装使用及安全监测系统的机电管理工作,确保采掘供电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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