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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采队机电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3月04日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二)在队长领导下,协助队长做好本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队的机电、运输设备等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三)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贯彻上级颁布的有关安全法规、法律、决定、文件等。
(五)参加安全措施的制定,参加队组织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并汇报机电系统的安全生产情况。
(六)对管辖范围内各工作地点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人员处理,并保证质量。
(七)检查作业地点安全情况及设备运转情况,并保证各种保护系统灵敏可靠。
(八)下井带班期间,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带班时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九)对上级领导机关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积极组织落实整改,并保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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