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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采队维修电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2月21日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
(二)从事本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与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持证上岗。
(三)在机电副队长和检修组组长的领导下,保证自己井下所管辖的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转,并掌握所管辖范围内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原理、构造,会熟练拆装,会排除故障。
(四)所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必须符合完好规定。
(五)检修或处理故障时,必须执行停送电作业制度,不得带电悬挂电缆和带电搬移、检修电气设备。
(六)保证所管辖范围的设备运转灵活,操纵控制系统灵敏可靠。
(七)所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排除并做好记录。
(八)要严格按“三程”和检修标准及制度作业,负责设备的维修与保养,保持电气设备的清洁。
(九)如遇见与“三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得作业,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
(十)电钳工作业时,必须配带齐全安全防护用品。
(十一)严禁违章作业,坚持好“谁停电、谁送电”原则,拒绝违章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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