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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队经营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1月28日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在队长的领导下,对全队经营管辖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负责对本队所领用的材料、小型设备、配件的质量进行监督,如不符合国家及企业质量标准及时向有管领导汇报。
(三)组织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的材料供应和后勤保障工作。
(四)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确保各项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五)根据上级下达的经济指标和计划,结合本队实际情况,对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做出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督促检查。
(六)认真贯彻执行矿内财经政策,抓好本队成本核算,确保增产增收。
(七)下井带班期间,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带班时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一通三防”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向队长反映,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八)负责按国家规定确保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和工业卫生设施,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工作。
(九)发生事故要立即赶赴现场,协助队长进行抢险救灾工作,并做好事故处理的材料供应和后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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