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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生产服务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1月28日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是全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二)在分管矿长的领导下,作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组织本队的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提出整改措施和防范措施。
(四)监督员工严格执行“三程”(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作业。学习贯彻《煤矿职工安全手册》相关内容。
(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主持召开全队安全生产例会,
(六)发生事故后先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同时积极组织抢救。要积极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七)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工作,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提高员工技术素质及操作技能,制定完善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八)检查、监督员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行业卫生的各项规定,确保员工的安全健康。
(九)做好质量标准化达标,开展各种竞赛活动,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搞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十)带班期间,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带班时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监督检查本队各副队长的带班工作落实情况。
(十一)负责本队的班组建设工作,监督各班组内业、教育、班前会、奖罚、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管理班组的出勤、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班组建设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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