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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奖罚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0月10日

        (2)矿井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检时,必须对正常生产的采掘工作面、主要运输线路、硐室等进行全面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专业检查人员对沿线本专业的安全质量检查结果负责。
        (3)所查问题一律以问题通知单形式下发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组织不少于30%覆盖面的复查,问题严重的要进行追踪检查,直至彻底解决。
        (4)检查验收的频次和覆盖率达到矿有关规定。采、掘工程质量、机电运输及通防每周一次,其他每月至少一次,覆盖面100%。
        3.各专业组牵头部门每月召开一次小组会议,对各职责范围内的本月度内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总结,计划安排下一个月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重点及采取的措施,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稳步向纵深发展。每小组设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小组会议记录、资料整理及上报。
        4.各专业组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季度达标考评前,要对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季度总结。联络员将各专业组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自检表、相关支持性资料和季度总结材料整理后报送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汇总整理上报。
        5. 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要大力开展“精品工程”建设,及时发现和培育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好的典型,及时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以点带面,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不断创新和发展,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上档次、创水平。
        6.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依据是:《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及上级有关制度、规定。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考核奖罚规定
        奖罚范围:各专业组组长、副组长、牵头单位、工作组成员、考核达标专业所辖单位。
        考核原则:对各专业组在矿月度达标参评的6个专业排名、分数两项同时进行考核,奖罚执行其中最高一项,不重复奖罚。
        奖罚标准:
        1.月度达标验收工作中,每上升一位时,专业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给予300、200元的奖励,工作组成员每人分别给予150元的奖励,考核达标专业所辖采掘队人均奖励100元,依次累加。
        2.在矿2012年月度达标验收工作中,得分以第一月考核结果为起点,进行逐月对比考核:
        得分±1分:专业组组长、副组长分别对等奖罚300、200元,工作成员150元,考核达标专业所辖采掘队人均奖罚20元;
        得分±2分,专业组组长、副组长分别对等奖罚400、300元,工作成员分别对等奖罚260元,考核达标专业所辖区队人均奖罚30元;
        得分±3分及以上,专业组组长、副组长分别对等奖罚500、40元,工作成员分别对等奖罚350元,考核达标专业所辖区队人均奖罚50元;
        得分与上月相同时,各专业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达标单位不奖不罚;
        1.xxx年1月按平均值进行考核。
        2.以上各专业得奖前提:各专业单项考核得分大于90分,即专业考核结果达到一级行业标准。
        3.工作成员人数按照各专业分值和各专业所辖区队数量考虑。
        4.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三个专业分值均为15%,所辖采煤1个、掘进3个、机电运输3个,工作成员确定  x  人;
        5,通风专业分值为30%,所辖队1个,工作成员确定   x 人;安全及调度专业不占总分分值,工作成员确定  x  人。
        6.考核评比提高或降低不足1分者,将按1分进行奖励或处罚。大于1分者,将按四舍五入进行奖励或处罚。
        7.每月将依据矿井在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中过程控制、组织协调和考核结果,对考核办公室成员分别进行如下处罚与奖励:
        8.月度考核总分达不到一级行业标准,人均处罚  xxx 元;达到一级行业标准,并且在xxx年度每月达标评比中,总分达到逐月提高,对考核办公室成员奖励参照各专业平均奖励标准执行。
        9.各专业组每周专业自检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每项次罚责任者50元。
        10.各专业组月度、季度评分结果和总结材料不及时上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每次罚联络员100元。
        11.各专业组不按要求召开小组会议,罚各专业组正、副组长各100元,记录每缺少1次罚联络员50元。
        12.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奖罚以矿书面通报为依据。在兑现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考核奖罚时,如遇到产量、效益较低或其他特殊情况时,经矿领导研究后可暂缓执行。
            以上奖励及罚款,由各专业组长制定具体分配方案交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统一汇总制表,经分管安全矿长、矿长、总经理助理审批后,由安检科、人资部、财务部兑现。
        五、附则
        1.本办法自xxxx年第1月份起执行。
        2.本实施意见由xxx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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