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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安全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0月03日

1、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中高不够(1.8米),罚款100元;上下付巷高度达不到规定每米罚款10元。
2、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抬棚及大档梁缺少柱子或柱子落压,每根罚款100元。
3、超前支护没背或没背紧者,每处罚款5元。
4、发现歪旋、迎山不照、伸蜷腿每对棚罚款20元。
5、落压柱每根10元。
6、采面棚距350-400mm,违者罚款10元。
7、采面网不连接一处罚款10元。
8、回采工作面上宽低于2米少1公分罚款10元。
9、帮顶少打一根椽子者罚2元。
10、空顶超过2公寸,每公寸罚款10元。
11、舍帮每空一处(低于三用阀以下者)罚款50元。
12、柱子低于60公分高于70公分,每根罚款10元。
13、防倒链发现一根不挂或不起作用一次罚款10元。
14、各区队卫生区不卫生,每米罚款5元。
15、采掘工作面每发现一次不挂瓦斯报警仪者罚款500元。
16、回采工作面打场厚度超过1米者,每10公分罚款20元。
17、中排柱子离溜子保持20公分,否则每处罚款10元。
18、回采工作面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提前放顶一对罚款20元。
19、回采工作面空顶距超过规定(大势法),每一处罚款50元。
20、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必须回收在大档梁处,回收不及时罚款50元,(包括门帘闭子打严闭实)
21、回采工作面下运输巷回收不得落后5米,否则每超过1m罚款100元。
22、回采工作面上下付巷超前支护每落后1米罚款100元。
23、回采工作面必须有足够备用材料。(长木不少于50根,短木不少于50根,铁钎椽不少于40根,荆筢不少于20捆,椽子不少于20捆,否则每少1件罚款5元。)
24、超前支护不成直线每米罚款20元。
25、采面冒顶2对以上罚款200元,造成风路不通罚款1000元。
26、回采工作面采放平行作业,一处罚款50元。
员工有以下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情形的,均触及安全红线,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瓦斯超限采煤工作面仍进行作业。
2、害怕瓦斯超限影响生产,把瓦斯探头其它东西包住瓦斯探头的。
3、擅自改变缩短放炮距离;未执行“三人联锁”和“一炮三检”的放炮制度。 
 4、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行为,造成他人重伤的
5、安检员不蹲守作业地点和区域、有睡觉行为或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事故的。
  6、无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擅自进行特殊工作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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