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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队生产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0月01日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条例、法规
及公司、矿制定的规程和安全措施,坚持安全第一,不安全不生产,
对本队的安全质量工作负管理责任。
2、负责贯彻“三大规程"的执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领导和管理作业现场的安全质量工作,做好现场安全质量检
查工作,隐患不处理完不准离开现场。
4、开展安全活动,组织工人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参加本队各类
事故的追查工作,认真分析追查,严肃处理责任者,严肃通报处理结
果,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5、协助队长做好安全管理中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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