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安全风险预控办公室科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24日

安全风险预控办公室科员应积极协助安全风险预控办公室主任在分管范围内开展好相关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责任。安全风险预控办公室科员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2条 在正、副主任的领导下,对矿井各岗位危险源进行辨识,并制定出管控措施。
第3条 认真学习《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对各项工作按文件要求进行开展。
第4条 要求各基层区队熟知掌握井下各岗位的危险源和管控措施,并对掌握情况进行动态检查。
第5条 认真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6条 对上级及本单位下发的隐患及时处理,反馈。
第7条 参加有关安全会议和矿上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二、责任追究
第8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安全风险预控办公室科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或汇报的;
第9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