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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生产车间职工岗前检查制度

作者:石杰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4月28日

为了建立生产车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排除、管理。有效减少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制定本制度。

职工上岗前,要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以及有关防护用品的佩戴进行安全自检,确认安全后方可上岗。岗位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起重设备(防脱钩、钢丝绳)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必要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灭火器、特种设备防护装置)

3.所用设备(数控、摇臂钻、剪板机、组立机、龙门焊、电焊机、打磨机、磁力钻等)、气瓶是否安全可靠。(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修,做好标识)

4.作业现场构件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超高、堆放稳、不占用安全通道)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齐全、可靠。(安全帽、防砸鞋、护目镜、焊帽、手套等)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严禁野蛮操作起重设备和车辆)。

7 、职工经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班组长或车间主任报告,并作好安全隐患提示标识。(发现隐患要马上停止、呼叫、等待)

在任何时候一旦发现安全隐患,都要认真对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要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并要做到整改到位。隐患整改后,必须经生产(安全)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车间安全部门对各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班组及个人,要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拒不改正的给予罚款处理。

为了您全家幸福,请注意安全生产。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处处时时注意安全。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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