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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2月22日

 (1)施工现场人员不配戴安全帽者,罚款5元/人次。

  (2)各类施工机械未按操作规程操作的,罚款50~200元。

  (3)施工队劳务人员不当班时,不得在现场滞留,不得同正在工作的人员闲谈,违者罚款10元/人次。

  (4)施工现场人员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更不允许上身赤膊,违者罚款5元/人次。

  (5)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沐浴室等要在每月1日和15日进行两次定期清扫,如经检查有不符合本项目制定的《施工队生活区卫生检查标准》的,罚款50元/次。

  (6)施工现场不得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10元/人次。

  (7)施工现场不得乱扔废纸、塑料袋、烟头等垃圾,违者罚款10元/人次。

  (8)施工现场不得乱扔钢筋、模板等的边角料,当日下班时必须集中并分类堆放到指定地点,违者罚款50元。

  以上罚款以罚款单上签字为准,如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则强制执行,罚款由项目财务部在每月生活费中扣除。

  罚款单见下表:

  工程安全问题罚款通知单

  安罚字( )号

  工程名称受罚单位

  处罚原因

  处罚决定

  签发者 受罚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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