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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工焊接作业的通用安全操作要求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9月12日

        3.4 焊接过程中的安全规定
        3.4.1 合闸刀开关时,应左手合闸,人体应偏斜站,头部要在开关的侧面,手套与鞋不得潮湿。开启电开关时要一次推到位,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先关焊机再关电源开关。
        3.4.2 注意保护手把线与回线不受机械损伤,手把线、回线需要穿过铁路时,应从轨道下通过。
        3.4.3 焊接密封容器应打开孔洞设立绝缘保护。
        3.4.4在容器内焊接,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应把有害烟尘排出,以防中毒;容器内油漆未干不准施焊;严禁往容器内输入氧气。最少要2人一起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监视保护。
        3.4.5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
        3.4.6 施工焊地点潮湿时,焊工应站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
        3.4.7 在存有毒物质的场所焊按时,要清除残存物,经化验合格后加强通风方可工作,工作者要戴好防毒口罩,工作场所有专人防护,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3.4.8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3.4.9 当清除焊缝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3.4.10 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3.4.11 多台焊机在一起同时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设置防光棚。
        3.4.12 转动机器设备进行焊接时,必须断电和设有“修理施工、禁止运转”的安全标志或设专人负责看守。
        3.4.13 在焊接各种胎型及笨重物件时,工件必须放置平稳,两人或两人以上抬放工作物,动作要协调,以免碰伤手脚。
        3.4.14 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焊机发生故障或漏电时,立即切断电源,联系电气维修人员修理。
        3.4.15 高处焊接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工作过程中设专人监护;高空作业要扎好安全带,工作点要牢固,焊条工具等仿要放好,防止掉下伤人,下边做好安全措施和以及防火措施,设专人监视,注意行人等安全工作。严禁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3.4.16 电焊机如有故障或电线破损漏电或保险丝一再烧断时,应停止使用,并报告有关人员修理。
        3.4.17 移动电焊机或往远处拉线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行移动;拉动手把线时,要注意防止绊动风动夹具阀门,以防夹具误动伤人。
        3.4.18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3.4.19雨天或厂房漏雨时,应将焊机遮盖好,所有导线、手把线应架在干燥或不导电的建筑物上。
        3.4.20 焊接笨重工作物需要使用天车时,应严格遵守《起重司索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钢丝绳及吊、卡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吊运时,捆绑牢固、不得倾斜,并应叫周围工作人员让开。
        3.4.21 在转胎、交车线及其它移动场地上焊接时,要注意安全联系。
        3.4.22 接近高压线作业时,必须经安技部门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焊接。
        3.4.23 仰面焊接时,要扎紧衣领、袖口,防止火花烫伤。
        3.4.24 直流焊机起动时,必用星形(Y)接法,待运转正常后,再转至三角形(△)接线进行工作。
        3.4.25 焊接有锈工作物、进行除锈或清除焊渣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3.4.26 焊接完的灼热工件,不准放在电线、乙炔橡胶软管及氧气瓶、氧气橡胶软管及安全道上,应放置在规定的或安全的地方。
        3.4.27 移动焊机时,不准用手把线或其它导线作捆绑绳索使用。
        3.4.28 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严禁在火星能飞溅到的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的部位或地方焊接
        3.4.29 焊接盛装过易燃、易爆、有毒的液体或气体的容器(如钢瓶、油箱、槽车等)时,必须用清洗液等清洗干净,确认安全后,并打开孔盖或留下30mm的出气孔后,方准焊接。
        3.4.30 在地坑或锅炉容器内部焊接时,应设专人监护;下地坑焊接时,应检查有无有毒气体;禁止在坑内使用瓦斯灯或电压超过12V的照明灯。
        3.4.31 工作中,不准触摸焊机内部,以免触电; 焊条头不得乱扔,应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3.4.32 进行高处作业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使用的木梯不得有腐朽缺蹬现象,梯子应放置稳固,与地面成60°~70°夹角;不准两个梯子接在一起使用,不准爬在梯子最上部的两蹬上作业。
        -- 挂好安全带。使用的工具应用绳索传递,不准随手上下抛扔。
        -- 高处作业处下面10m范围内,不准放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监护人员。
        -- 高处作业时,焊具线应挂在安全可靠处所,地面设监护人员。不准将管线缠在身上,上、下及作业。
        3.5 电焊作业消防安全规定
        3.5.1 在存在可燃物的场所内进行焊接时,以及焊接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的扩散区域施焊前应严格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做好充分准备后,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内进行焊接。
        3.5.2 施工时,应清除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可靠的防护措施。
        3.5.3 在已使用过的罐体上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查明是否有易燃、易爆气体或物料,严禁在未查明之前动火焊接。
        3.5.4 如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油漆等)时,严禁焊接。
        3.5.5 电弧切割或焊接有色金属及表面涂有油品等物件时,作业区环境应良好,人要在上风处。
        3.5.6 电焊着火时,应先切断焊机电源,再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等灭火器灭火,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
        3.5.7 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一般不得进行焊接作业,需要检修的设备应拆卸移到安全地点修理。在这些场所焊接时,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要求进行电焊作业的地点要与易燃易爆车间、仓库、油库、气柜、堆垛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尽量远离正在生产易燃易爆的装置、设备和管道。
        3.5.8 重点工程、重点部位的施工应确定专人进行看守监护。在重点工程和重点部位进行电弧焊接时,应有科学合理的安全保障措施,技术方案切实可行,并设有专人看护,施工指导,准备好灭火器材,以确保安全施工。
        3.5.9 施工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种、彻底清理工作现场,并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护,没有问题再离开现场,做到不留死角。
        3.6 作业后的安全注意事项
        3.6.1 停车时,要先关电焊机,再拉闸刀开关。
        3.6.2 电焊结束后,应切断焊机电源,并将电源线及焊接线整理好放在指定地点,将焊机擦拭干净,清扫场地,并检查操作地点,确定没有明火后,方可离去。
        3.6.3 焊割完的灼热工件,应放在安全地点,工作地点溅落火星应彻底熄灭。
        3.6.4 下班前特焊机电源切断,焊线绕好,露天的要盖好焊机,并详细检查工作场地彻底熄灭火种后方可下班。
        3.6.5 做好交接班,并与接班者共同检查安全。
        3.7 应急措施
        3.7.1 焊机不符合规范要求,停止作业,自行整改,对不能整改的立即联系安全员或设备员处理;
        3.7.2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切断电源,使用附近的灭火器进行扑救,并按照事故报告程序逐级或立即报告分厂安全员或领导,同时拨打厂内火灾电话;火灾较大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撤离。
        3.7.3 一旦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或呼叫周围人员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员脱离触电场所对受伤人员现场组织抢救。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按事故报告程序,逐级或立即报告分厂安全员或领导;对触电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必要时采取人工呼吸或胸外复苏,并将受伤人员送周围医院或拨打120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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