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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1月13日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同时控制员工的个人卫生,在操作过程中不污染食品,特制定本制度。

1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进企业员工必须接受指定医疗单位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 卫质部负责建立和保管全体员工的健康档案,并负责每年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3凡患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如: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肠伤寒及其带菌者、细菌性痢疾及其带菌者、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患者、手外伤未愈合者等,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加工,痊愈后应经体检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4 所有生产人员进入加工车间,不允许化妆、戴首饰、手表等,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帽、靴,必要时戴口罩,头发不外露,防止食品及接触面或食品包装材料受污染,保持良好个人卫生。离开车间必须脱掉工作服、帽、靴并应勤洗勤换级工作靴刷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5生产车间负责对本车间员工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凡发现或报告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调离与食品接触的岗位。

6 食品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卫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公司制定的健康卫生要求。

7入车间的健康卫生要求

7.1每位车间的员工保持头发整洁、指甲干净,衣服、鞋袜要整洁。

7.2 所有车间员工,穿好工作服后方可进入车间,注意头发不要露出来。

7.3进入车间不准佩戴耳环、项链、手表等,不得携带非生产性物品,不得涂指甲油或擦浓烈的化妆品。

7.4进入车间前,双手应用洗净、消毒、杀菌。

7.5工作服应及时清洗,保证每天上班下车间前工作服保持清洁状态。

7.6到消毒槽洗手消毒时,一定要用洗手液把手上油渍洗干净,清水冲掉后再用次氯酸钠消毒液浸泡。

7.7准备、加工、包装产品期间,不能挖、剔、抓挠身体的任何一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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