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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检验留样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1月13日

1、为保证公司能够提供产品在保质期内可供复查的依据,要求各车间检验人员对当班生产的产品进行留样。

2、在化验室应专门设立产品留样柜,并在醒目处建立品种标识。

3、各生产班次留样应按品种归类,并以生产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整齐放置。

4、留样产品应为当班检验员从生产线随机抽取的产品。

5、产品留样数量为600-1000g,并用自封袋密闭保存。

6、留样产品应用标签注明生产日期、生产班次、生产品种,连同样品一共保存于自封袋内。

7、如当班进行产品转换或同时生产多个产品,应分别留样。

8、留样样品保存求为六个月。

9、在产品保质期内,留样产品应保持完好,不得随意挪用或丢弃。

10、超过六个月,留样产品按照相应规定进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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