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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加工卫生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7月03日

一、粗加工必须有专用间(区域)的上下水。分别设置肉类、水产、蔬菜原料洗地,并有明显标志。
二、在粗加工过程中,须检查食品的质量,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掺假、有毒有害的原料不得清洗加工,加工后的半成品要及时存入冷库,并分类、分架码放。
三、蔬菜、鱼、肉、禽等加工要择净、掏净、洗净,加工后的半成品不得有泥沙、烂叶、虫类及杂物。
四、各种菜品要排放有序、干净利落,净菜上架排列,不得随地堆放,清洗的原料要沥净水再送灶房。
五、肉类、水产、蔬菜要分地清洗,不得一池多用,并做到浑素分开加工。
六、加工用的刀、墩、菜板、饺肉机、洗菜池、盒盘等用具、容器,用后要洗刷干净。定位存放,并定期消毒,达到刀无锈、墩无毒,炊事机械无污物、无异味,菜筐、菜池无泥垢、无残渣。
七、废弃物要放在垃圾桶内不积压,不暴露,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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