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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食品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1月17日

        第六章 库房管理制度
        第十条 公司仓库管理人员及客户库房管理的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 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第七章 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第十一条 公司或客户销售食品必须严格执行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第八章 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或客户进行食品展示时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第九章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第十三条 食品从业人员及行政部必须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行政部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并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十章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第十四条 食品安全科必须严格执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第十一章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第十五条 生产部及食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用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第十二章 个人卫生制度
        第十六条 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个人卫生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
        (二)食品从业人员进入车间应按下列程序:更衣→戴工作帽→换工作服→洗手→洗手液洗手→净手→吹干→消毒→进入车间。
        (三)工作服、帽及口罩保持干净、清洁,佩戴时要求头发、口鼻无外露,每天严格做好工作服、帽、口罩的消毒工作。
        (四)头发保持干净、整洁,面部不擦口红、不擦粉,不佩戴耳环、项链、戒指、手表等,手部保持清洁,勤剪指甲,不涂指甲油。
        (五)不穿工作服、靴入厕,入厕后进入生产区域前应严格执行洗手、消毒流程,不穿工作服进入非生产区,不在生产区域内扔杂物、吐痰、吃零食等。
        第十三章 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厂区内必须严格执行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生产设备、设施保持干净并整齐摆放,做好日常维护和消毒工作。
        (二)生产工具、用具、盛装物料的容器保持干净并整齐摆放,做好定期消毒工作。
        (三)生产区域地面保持干净清洁,无污物、无积水,无有毒、有害和国家规定的非企业生产加工使用的物品及物料。
        (四)生产区域及更衣室门、窗严禁长时间敞开,进出门要随手关好,做好门、窗、纱窗的日常维护工作。
        (五)生产区域内人流、物流通道分开并有明显区别标志,防止交叉污染,物流门在送好物料后保持关闭,人流门在进出人员后保持关闭。清洁区与半清洁区严格区分,各区域人员严禁串岗,各区域每天工作结束做好清洁工作,清洁区内每天还应做好消毒杀菌工作。
        (六)更衣室及储衣柜保持干净清洁,灭菌灯保持干净并运作正常,仪容镜镜面干净无破损,消毒池按消毒要求配制消毒液并定期更换,手的清洗消毒设施保持干净并运作正常。
        (七)生产区域内纱网保持完好,无1cm2以上的破洞,纱网无过多积尘,下水道、防鼠栅栏无破损。
        (八)厕所保持清洁干净,垃圾池无太多垃圾,灭鼠、灭蝇装置及仓库挡鼠板保持正常使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灯具合理安置防爆装置,污水处理设施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九)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生产车间,经批准进入生产车间人员要严格执行更衣和消毒流程。仓库为产品和物料存储的地方,除进出仓库入库或领取物料外,任何人严禁从仓库进出车间。
        第十四章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第十八条 食品安全科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将食品安全检查形成长效机制,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监督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上班前及上班过程中检查卫生,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三)食品安全科食品安全检查每周安排1-2次,检查内容为食品安全制度的全部内容,检查时间及地点由食品安全科科长负责通知,复查时间和参加人员由食品安全科科长安排。
        (四)食品安全科成员一般由生产、技术和质量的相关负责人参加,食品安全科科长为质量部门负责人,具体执行过程由食品安全科通过选举产生科长1人,副科长1人,负责日常食品安全检查的各项安排及执行工作。
        (五)每周食品安全检查前由科长提前通知各相关负责人到指定地点集合,特殊情况负责人不能参加的可由其分派其他人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参加检查工作,若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的,由食品安全科科长对负责人进行处罚。
        (六)食品安全科检查过程中应当客观、真实,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指导改进并提出整改意见及期限,做好记录备查并监督落实整改。
        (七)对于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整改意见及期限,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做好记录并即时传达和落实整改。对未按期整改和多次出现同类问题的当事人及其相关领导,食品安全科应当根据情况酌情给予处罚。
        (八)日常工作中对于影响食品安全的情况食品安全科成员有听取投诉、不定期检查、现场教育、现场整改、及时反馈意见的权力和义务,对违反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及规定的情况整理资料后报行政部进行处罚。
        第十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XXXX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科制订,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食品安全科负责解释与检查考核。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施行后既有的类似制度即时自行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有关本制度的特殊说明。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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