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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0月31日


        22.2餐饮器具使用前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22.3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22.4消毒后餐饮器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22.5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22.6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22.7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22.8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
        22.9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22.10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22.11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时间显示和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
       
        第七章  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第二十三条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操作规程要求
        23.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并应有详细记录。
        23.2食品添加剂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应标示 “食品添加剂”字样,并有专人保管。
        23.3食品添加剂实行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管。
       
        第八章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24.1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必须符合GB2760?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物品的现象。?
24.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4.3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24.4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并在标识上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
24.5食品添加剂有适用禁忌与安全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标识上给予警示性标示。?
24.6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24.7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24.8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制定“三专一管”即专人管理、专人领用、专人使用和统一管理的原则。??
        24.9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罂粟壳、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条的规定。?
24.10油条、糕点、面食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
        24.11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专架,定位存放,并上锁,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第九章  食品检验制度
        第二十五条 食品生产加工检验管理制度?
25.1食品生产加工检验室应按照生产食品的检验需要配备检测设备。?
25.2检验员经过培训,熟悉检验知识,掌握检验技能经考试合格,取得资质方能上岗操作。?
25.3检验室应建立检测设备台账,需检定(校准)的设备应定期送具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使用。?
25.4检验应如实记录样品来源、生产批次(或生产日期)、代表数量等情况。?
25.5检验样品应按“待检样”、“已检样”和“留存样”分类存放,并加以标识。对已检样品应及时处理,保持检验室整洁。?
25.6检验室按相关检测方法标准进行,如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出具检验报告,检验员对检测结果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25.7检验室至少应配备检验员、审核员各一人,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应由检验员和审核员签字并加盖检验专用印章。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保存两年。?
25.8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和成品,应单独登记造册交质量负责人处理,并进行记录。
       
        第十章  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方案
        第二十六条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26.1生产部通过自检自查、公众投诉举报、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等方式知悉其生产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主动召回。?
26.2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三级:???
(一)一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二)二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三)三级召回: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标签、标识存在瑕疵,食用后不会造成健康损害的食品,公司应当改正,可以自愿召回。??
        26.3相关部门拟定的食品召回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数量以及召回的区域范围;?
??(二)召回原因及危害后果;???
(三)召回等级、流程及时限;?
??(四)召回通知或者公告的内容及发布方式;???
(五)相关部门的义务和责任;???
(六)召回食品的处?Z措施、费用承担情况;???
(七)召回的预期效果。?
26.4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二)食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等;???
(三)召回原因、等级、起止日期、区域范围;?
??(四)相关部门的义务和消费者退货及赔偿的流程。???
26.4.1不安全食品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的,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和省级主要媒体上发布。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发布的召回公告应当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链接。?
26.4.2不安全食品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的,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和中央主要媒体上发布。?
??实施一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实施二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实施三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公司可以适当延长召回时间并公布。?
26.5公司各部门知悉需召回不安全食品后,应当立即采取停止购进、销售,封存不安全食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司统一发布的召回公告等措施,配合公司生产部开展召回工作。?
26.6销售部对因自身原因所导致的不安全食品,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销售的范围内主动召回。?
26.7公司召回不安全食品应当告知供货商。供货商应当及时告知生产者。?
26.8公司在召回通知或者公告中应当特别注明系因其自身的原因导致食品出现不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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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处犞??
        27.1公司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因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原因退出市场的不安全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处?Z措施。?
27.2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腐败变质、病死畜禽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安全食品,公司应当立即就地销毁。???
27.3不具备就地销毁条件的,可由公司集中销毁处理。公司在集中销毁处理前,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7.4对因标签、标识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公司可以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27.5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能够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的公司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7.6公司对不安全食品处?Z方式不能确定的,应当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意见进行处理。?
27.7公司应当如实记录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Z不安全食品的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数量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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