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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6月21日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存放处应设置明显的标识。配齐足够的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须有良好的通风、隔热降温设施,并定期检测;
2、危险品仓库内,除安装防爆的电器照明设备外,不准安装其他电器设备,工作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物,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3、氧气瓶嘴、瓶身严禁油类污染,进库气瓶应旋紧瓶帽,气瓶应套上两个防震圈,否则不得在地面上滚动。乙炔气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横卧地面滚动;
4、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化学危险品不得露天存放,也不得存放在潮湿或有腐蚀性的地点;
5、装卸易燃易爆物品时,应轻拿轻放;
6、危险品仓库应按照设计要求设立避雷防静电装置,并至少在每年雷雨季节之前检查整修一次;
7、有关工作人员应熟悉所储存危险品的燃烧特性、防火常识、灭火方法。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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