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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保卫部消防护卫队消防司机安全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6月17日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消防保卫部消防队消防司机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有限公司消防保卫部消防队消防司机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管理条例》2004.12.1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消防保卫部消防护卫队消防司机在队长、指导员、副队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司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安全责任。
3.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把岗位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岗位工作计划。及时纠正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参与配合编制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 并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安排,及时修订、补充、完善。
3.4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护电力设施和消防安全的条例、规程、规定等;对灭火战斗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5 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负责落实车辆驾驶、灭火战斗、演习工作,参加防火知识培训、灭火战斗技能的基本训练和车辆驾驭、维护训练,提高预防火灾、扑救火灾、驾驶车辆的技能和自身安全防护能力。
3.6 协助防火员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及其他危险品的妥善保管、安全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
3.7 参与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防范措施的制定,并督促执行。
3.8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监督条例和爆炸物品的储运、保管、使用等有关规定。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3.9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每天对消防装备、设施、车辆、工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3.10 对消防设施、车辆的安全性、可靠性、完好率进行检查,保证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消防保卫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消防保卫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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