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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森林防火工作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0月10日

     2、建立联防机制。在相邻的部门、村组、农户之间层层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加强毗邻交界处的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划定联防区域,明确联防责任,制定联防制度和措施,一旦发生火灾,不论是谁的区域,都共同积极组织扑救。
     3、加强队伍建设。管理好护林护火专业队伍,并将护林人员名单登记造册备案。各公司要组建20人以上志愿防火队,武陵山森林公园要保持10人以上的护林防火专业队由公园保卫部门负责管理并登记备案,同时,加大对护林队、志愿扑火队伍的培训力度,组织扑火队员学习防火扑火知识和安全避险知识,提高防火队员的科学扑救能力。
    4、确保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费落实。公司要把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预算,各公司要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资金、物资和劳力投入,配备好防火器材,力所能及地改善防火条件,确保防火工作实际需要。
    5、进入森林防火期内,各公司、职能部门要落实专人设卡和巡查,严防火种上山,特别是重点林区。
    6、各公司主要、分管领导、保卫部门要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落实。
    7、公司森林防火指挥办、保卫部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防火扑火预案
    1、各公司均要制定森林防火扑火预案。内容包括:指挥办成员名单及分工、扑火队人员组成及发生山火后的扑救指挥程序、通讯状况及联络方式等。
    2、各公司的防火扑火预案于下一个防火年度前上报公司直管部门备案。
3、各级森林防火组织要严格按照防扑火预案落实各项防火工作。公司安全分管领导及公司防火指挥办将对防火、扑火预案的制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与防火年度的考核评比挂钩。
    七、防火值班制度
    1、进入森林防火期,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通讯器材保证24小时开机,保证信息畅通。
    2、公示带班值班人员、时间、责任,将值班表上报公司森防办备案。
    3、值班人员应熟悉本地区的防火情况,能够熟练使用通讯设施,保证信息上传下达畅通。
    4、值班期间不准脱岗、不准饮酒、不准搞娱乐活动,按规定做好值班记录。同时,对本辖区域内的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避免脱岗、漏岗现象发生。
    5、遇有火情要及时逐级向公司森防办报告。
6、备有防火专用值班车,随时准备应付突发火情。
7、交接班时整理卫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七、森林防火巡护制度
    1、建立公司、部门、班组三级护防网络,加强全公司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
    2、各部门在森林防火期每天必须安排1名防火安全员。
    3、护林员的职责是:巡护山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制止火种上山和报告火情,协助森林公安机关查处辖区内的火灾案件;负责责任区内的防火隔离带清理,监督检查承包山地防火隔离带的维护情况,并向公司汇报各管理辖区防火落实情况。
    4、公司保卫部负责对全公司防火隔离带的清理并进行检查验收。
    5、防火戒严期内,各公司要设卡并派专人在岗检查,根据森林防火的实际需要,配足护林员。
    八、加强野外用火管理
    1、在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及林区边缘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各公司部门要对林中空地及林区边缘田、土进行管理,做好动员工作,落实责任,严禁烧灰积肥、烧田土坎。
    3、在防火戒严期内及高火险天气,各公司及护林员要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发现事故苗头,消除火险隐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违法就必须上报公安机关的原则。在火灾多发区、重点林区路口、主要交通道路两旁的林区设置防火检查点,检查点人员有权对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检查,有权扣留不准携带的火种和易燃物品。
    4、各公司要做好周边智障等特殊人员的管理,逐人落实监护人和监控措施,防止发生意外。
    5、防火期内确需生产性用火,必须经过公司防火主管领导批准,经批准后,要有专人负责,远离林区边缘,开好防火隔离带,准备好扑火工具,有组织地在三级风以下的天气用火,严防失火。
   九、火情监测及火灾报告制度
    1、火情监测报告主体是公司保卫部护林员。其它部门和个人也有报告火情的责任。
    2、发生火情要立刻将火情火警发生或发现的时间、地点、地被物状况、火势大小、蔓延方向及扑救情况报告公司森防办。
    3、公司应当立即启动森林火灾处置预案组织扑火队迅速开展扑救。
    4、保护好起火点,发现可疑人,予以截留,并主动协助森林公安机关破案。
    5、对故意瞒报、迟报、误报火情或扑救不及时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6、对森林火灾及有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事故的火情发展趋势、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等信息,由公司森防办核实后交由集团公司、区森林防火委签署意见后方可对外发布。
7、各公司发生火情后,应根据实际逐级上报。
8、公司森防办防火值班电话:13983338065、13101102665
    9、对于及时报告处置火情,挽回重大损失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上报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火情处置制度
    1、各公司林区发生火情后,立即成立扑火前线指挥办,火场指挥由所在公司的行政负责人或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2、发生在与各乡镇交界处的森林火灾,任何一方发现火情的,应及时通知毗邻乡镇,成立联合前线指挥办,公司保卫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内必须亲临现场进行指挥。
    3、林火燃烧时间不论长短公司森林防火指挥办总指挥及成员必须第一时间靠前指挥,所有扑火队伍听从指挥办统一调度调遣指挥。
    4、火场指挥根据火场地形、森林类别、风向、风力、温度等因素,正确判断扑火人员到岗、物资到位情况,不得因指挥不当引起人员伤亡事故。火场指挥做出的增派人员,交通运输和物资调运的决定,各部门人员必须执行,不得有误。
    5、总指挥在指挥扑火的同时,及时安排追截火灾肇事者或嫌疑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6、各公司扑火队伍应服从本公司森林防火指挥办调度,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开赴火场参加扑救工作,服从前线指挥办指挥。
    7、火场明火扑灭后,要安排足够人员看护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8、严禁老人,不满16周年以下儿童、残疾人、孕妇等特殊人员进入火场。
十一、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各种扑火器具要分类存放,整齐有序,取用方便。
2、风力灭火机、油锯等器械要每月保养和维修,对易受潮生锈的工具要每周保养、通风和晾晒。
3、森林消防器材、设备设施要每月进行维护、维修、保持完好和正常使用。防火期内,每周维护保养,保证能随时投入使用。
4、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器械及工具不准外借,更不准丢失,尤其易爆物品(灭火弹)要严加管理和检查,防止发生事故。
5、消防器材仓库由公司保卫部门专人负责保管,建专门帐簿,严格出入库制度和手续,保证不发生丢失,短缺现象。
   6、防火设施设备每季度清理一次,掌握增减情况,并及时进行补充更新。
   7、消防海滩车必须做到专车专用,加强维修保养,确保防火用车。
   8、根据需要配备手持对讲机。
   9、防火物资必须保证性能良好,随时能用,并做好防潮、防虫、防雨工作。
   10、遇有重大火情,全公司防火物资统一调动使用。
    十二、后勤保障
    公司保卫部门要组织、计划、保障扑火所需机具物资的需要。公司餐饮、游乐工程、客房部门要做好粮食、食品、衣物、帐篷等救灾物资的调配和供应;综合办要为运送扑火人员、救援物资等优先提供运输工具,确保交通畅通;其他部门根据火灾处置预案做好相关保障扑火工作。
    十三、培训演练
公司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每年不少于一次有计划地组织全公司员工处置火灾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加强实战训练和演习,提高全体员工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处置火灾的实战能力,普及森林火灾等消防安全常识。
    十四、森林防火工作要求
    1、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公司级领导督促检查所在单位各部门森林防火防范措施,并督促协调处理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落实。
    2、各单位要认真按照相关森林防火工作职责履行职责。每年重点、特殊时期抓好安全检查和隐患的整改,消除火险隐患。
    3、发生森林火灾,各单位在接到命令后,立即奔赴现场参加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的防火工作原则,相互支持共同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十五、森防火情火警查处
    1、森林火情火警发生后,所在单位应当及时查明起火原因。
    2、发生火灾后,及时上报当地公安派出所及林业部门赶赴火场,协助查明起火原因、起火地点、查清肇事者,及时调查取证立案查处和调查火灾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林木损失等。每次火情火警等情况发生后,保卫部门应根据调查,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公司森防办。
    3、加大打击力度,森林火情火警发生后应从快、从严处理,起到警示教育目的,减少火灾发生。
    十六、森林防火责任追究
    1、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
    2、追究责任人行政责任按照国家、市、区各级政府以及集团公司、本公司文件依法追究。
十七、本制度由武陵山国家森林公园负责解释。
十八、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照《武陵山国家森林公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和追究责任。
    十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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