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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副主席安全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7月05日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工会副主席在工会主席的领导下,对所分管的工会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主席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工会工作的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把与工会安全管理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工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协助主席编制公司工会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3.4 协助主席开展对本公司劳动保护的群众监督工作。
3.5 按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暂行条例》、《基层(车间)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协助主席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监督体系,开展群众监督工作。督促检查有损职工健康的噪声、粉尘等作业环境的治理整顿工作。
3.6 协助主席每年定期组织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人员或职工代表,对本公司各级行政领导人员、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与卫生的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行政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或纠正的意见、建议,限期整改。
3.7 协助主席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制订、重大措施的决策和“两措”计划的审定。
3.8 协助主席开展劳动竞赛和班组管理工作。努力通过劳动竞赛提高员工技术水平,通过班组管理提高班组管理水平,形成“家”文化氛围。
3.9 参加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要求纠正;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向行政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3.10 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和疗养,定期安排职工休养,关心和做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3.11 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事故调查处理有异议时,及时向上级工会报告。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对本公司所发生的事故负相应的领导责任。
3.12 组织工会系统,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章制度,会同行政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和安全教育活动,开展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
3.13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离退休人员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并把围绕离退休人员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14 负责组织好离退休人员的参观学习、考察、疗休疗养、开展文体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发生意外事故。
3.15 协助工会主席组织制定和实施工会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和安全监察部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工会、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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