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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10月06日

1  目  的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安全生产标准,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双体系一平台”建设整体推进方案要求,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我公司生产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特制定信息化管理制度制度。

2  范  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员工。

3  内容与要求

3.1  成立机构

公司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设备、技术、质检、车间等各职能管路部门负责人、车间班组长担任组员,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环科,由公司安环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

3.2.1  小组职责

3.2.1.1 负责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的编制。

3.2.1.2 负责公司信息化平台模板的制定、更新。

3.2.1.3 负责公司信息化平台上报情况的考核。

3.2.2  组长职责

3.2.2.1 负责公司信息化平台运行的监督检查。

3.2.2.2 负责公司信息化平台模板的最终审核、执行。

3.2.2.3 负责公司厂级安全隐患的自查上报及隐患整改验收。

3.2.3  副组长职责

3.2.3.1 负责公司信息化平台模板的审核。

3.2.3.2 负责协助组长进行厂级安全隐患的自查上报及隐患整改验收。

3.2.3 组员职责

3.2.3.1 负责所在职责部门隐患的自查上报工作,填写自查模板。

3.2.3.2认真自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填写,并根据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行隐患上报、隐患通知、隐患整改、验收销号程序进行隐患整改。

3.3  制度制订

3.3.1信息化领导小组组织制定。

3.3.2公司领导层、职能部门、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均适用于本制度。

3.3.3制度达到如下要求:

3.3.3.1实用并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适时修订;

3.3.3.2与管理制度协调一致;

3.3.3.3根据本单位、部门、班组、岗位实际情况,结合“双体系”内容,描述明确、具体、可操作性,能考核。

3.3.3.4制定的信息化管理制度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

3.4  奖惩制度

3.4.1 每月按隐患排查周期自查上报纳入月度绩效考核成绩中。

3.4.2对于迟报、漏报,本月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同时处以责任人500元罚款并全场通报。

3.5  沟  通

领导小组对信息化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制度的充分理解,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3.6  评审、修订

对信息化管理制度适宜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审,并确定评审修订周期,最终确定信息化管理制度为每年评审修订一次。

3.7  培  训

公司信息化管理人员就信息化对公司总经理、安全分管负责人、安环科科长、设备、技术等职责部门负责人、车间班组长进行培训,由公司总经理张思伟就信息化管理制度对各责任人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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