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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备份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4月20日

1. 目的和范围

为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便在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时能够准确及时的恢复数据,避免业务的中断,特制定本规定。

2. 引用文件

(1).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各部门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ISO/IEC27001:2005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3)ISO/IEC17799:2005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4)系统维护与监控管理规定

3. 职责和权限

技术部负责公司内部系统运营相关数据的备份管理控制.

技术部负责本公司软件开发所需相关数据的备份管理控制.

其它各个部门根据自己部门的业务特点,建立各自的备份策略进行备份。

4. 备份管理

备份策略

(1) 公司各部门根据数据重要程度和工作需要提出需要备份的数据。

(2) 信息安全小组根据各制定《备份策略明细表》,明确各项备份数据备份的详细策略。

(3) 信息安全小组每半年对备份策略进行评审,确定是否满足各部门备份要求。

(4) 建立备份环境,安装调试备份软件。

(5) 应建立备份拷贝的准确完整的记录和文件化的恢复程序;

(6) 备份的程度(例如全部备份或部分备份)和频率应反映组织的业务要求、涉及信息的安全要求和信息对组织持续运作的关键度;

(7) 备份要存储在一个远程地点,有足够距离,以避免主办公场所灾难时受到损坏;

(8) 若可行,要定期测试备份介质,以确保当需要应急使用时可以依靠这些备份介质;

(9) 恢复程序应定期检查和测试,以确保他们有效,并能在操作程序恢复所分配的时间内完成;

(10)   在保密性十分重要的情况下,备份应通过加密方法进行保护

5. 备份的验证

(1) 备份负责人根据《备份策略明细表》,检查备份的工作是否按照备份策略实际的进行了。如果未按照备份策略进行备份,备份负责人指令备份人重新进行备份。

(2) 备份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哪些非常重要的数据需要做恢复测试,需要恢复测试数据的恢复测试频率,对备份数据进行定期验证。

(3)备份数据的管理

1) 备份目录应进行严格的权限管控,无关人员禁止访问备份目录。

2) 如无特殊声明,备份数据永久保存。如需废弃,需经备份负责人批准后,删除备份数据。

(4)相关记录

本程序发生的记录汇总表

表1-1 ISMS文件日常应用格式汇总

表号记录编号记录名称保管                                                    场所保存期限保存形式备注
表A.1ISMS-3015-01备份策略明细表技术部三年电子
表A.2ISMS-3015-02备份策略检查表技术部三年电子
表A.3ISMS-3015-03备份数据恢复测试记录表技术部三年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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