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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管理考核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0月12日

    6.2.3.3在申报工伤中,出现虚假证明,证词,考核责任单位PI分2分,考核直接责任者100~500元/次,情节严重者按公司瞒报事故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6.2.3.4工伤事故申报程序,申报材料要求,各部门应严格按?工伤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执行,未按规定要求及时申报或因申报材料不符,影响事故上报考核主管50元/次,处室安全员20元/次。
    6.2.4工伤事故考核
    6.2.4.1安全未遂事故及轻微事故
    1.处室发生安全轻微伤事故情况,损失工时在2工时至2日内。事故发生后的3小时内由事故单位向公司安全处报告,所产生的各项治疗及检查费用由公司处置。
    2.处室发生轻微伤事故,在季度综合考评(千分制)中,考核考评总分50分。
    3.安全环保处负责在每月7日前汇总公司上月事故统计情况,上报集团公司。
    4.对于已发生的安全隐患未遂事故(未造成人员伤害事故)由安全环保处会同事故相关单位,立即召开现场事故分析会,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6.2.4.2  轻伤事故
    1.发生轻伤事故,各处室根据公司PI分权重、人员总数、危险等级等因素,考核PI分的分值也不同,制造厂所属生产处室责任单位考核PI分4分;装备动力部所属各处室责任单位考核PI分5分;生管所属处室、品保部所属处室责任单位考核PI分4分;并考核责任单位主管领导500元,处室安全员300元,班长300元,组长200元。
    2.当月内连续发生工伤 或“安全月”期间发生工伤,加倍考核。
    3.由于本人主要原因造成轻伤事故,考核事故责任者300元。
    4.由于他人原因造成的轻伤事故,由其肇事者负主要责任,根据伤害程度,考核事故责任人300~1000元。
    5.处室发生轻伤事故,在季度综合考评(千分制)中,考核考评总分100分。
    6.2.4.3  重伤事故
    1.处室发生重伤事故,考核责任单位PI分10分,考核责任单位主管领导1000元,安全员400元,班长400元,组长400元。
    2.由于本人主要原因造成重伤事故,考核事故责任者400元。
    3.由于他人原因造成的重伤事故,由其肇事者负主要责任,根据伤害程度,考核事故责任人500~1500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依照公司?员工奖惩管理规定?考核。
    4.发生重伤事故,考核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200元,部门经理500元,考核安全处PI分2分,安全处主管300元,该片区安全管理人员200元。
    6.2.4.4 死亡事故:
    1.发生死亡事故,考核责任处室PI总分30分,考核责任单位主管领导3000元,安全员1000元,班长1000元,组长800元;考核安全处PI分6分,主管2000元,分管片区安全管理人员500元,考核总经理10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2000元,部门经理2000元。
    2.死亡事故由上级部门所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所确定的事故直接、间接、管理责任人,依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公司另行处理。
    6.3日常安全管理
    6.3.1违章违纪考核:
    6.3.1.1工作中违章操作,考核责任者20元人/次;违章指挥,考核责任者50元人∕次;季度综合考评(安全、消防综合检查评分标准)中考核10分。生产处室月内违章操作累计超过3次,辅助处室超过2次以上考核主管领导100元,安全员50元。
    6.3.1.2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刹车装置,造成设备带隐患运行,考核责任单位PI分1.5分/次,部门主管100元∕次,安全员100元/次,直接责任者200元/次,当班值班长100元/次,当班组长100元/次。
    6.3.1.3经检查设备刹车失灵,起重吊具、电梯存在安全隐患,未经修复擅自使用,考核部门主管100元,安全员100元/次,使用者100元/次,当班值班长100元/次,当班组长100元/次。
    6.3.1.4维修包机人员对设备的刹车失灵和起重吊具、电梯的安全隐患,应主动预检预修,确保在用设备的安全运行。未按规定执行,考核维修责任单位PI分1分/次,责任者80元/次,并对因此造成的事故承担责任。
    6.3.1.5设备检修时,维修人员必须做到断电,切断动力介质,挂好警示牌,做好各种安全防护措施,未按规定执行,考核主管50元/次,考核安全员50元/次,考核维修当事人100元/次。
    6.3.1.6检修电器设备,接装电动工具,必须使用专用工具验电,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修理。未按规定执行,考核主管100元/次,考核责任单位PI分1分/次,考核责任人300~500元/次。
    6.3.1.7接装移动用电设备要做到规范接线,严禁私拉乱接,违者考核当事人100元/次。
    6.3.1.8日常安全检查中,第一次发现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批评教育,并通报所在单位。当月日常安全检查,处室违章违纪累计3人/次以上,考核所在处室PI分1分,并在公司早会给予通报批评。
    6.3.1.9公司安全员例会安全员无故缺席,考核本人30元/次,无故迟到、早退考核20元/次。
    6.3.2安全检查、评比管理
    6.3.2.1生产、维修、辅助处室安全综合评比,按照公司《安全、消防综合检查评分标准》执行。
    6.3.2.2 各单位每周由主管牵头,按照安全检查计划认真做好本部门的自查、整改管理工作,未按照规定进行自查、整改,一次考核部门PI分1分,主管100元,安全员50元,依次加倍。
    6.3.2.3 安全环保处所进行的日常检查、周检、月检、专项检查,将纳入季度综合安全检查评比评分当中。
    6.3.2.4对积极配合参加公司组织的专项检查及《安全、消防综合安全检查》的处室安全员及专业人员奖励50元∕次。
    6.3.2.5各单位二级、三级安全教育要做到培训记录、考试试卷规范、明确、完整。未按规定执行,考核安全员100元/项。
    6.3.2.6安全环保处组织的各项安全培训、考试,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无故不参加考核本人50元,考试不合格考核本人30元∕次。
    6.3.2.7公司下达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卡片,各单位必须在三日内完成二级、三级安全教育考试,经查未接到公司下达的入岗通知单,提前安排入岗人员进入生产岗位的考核所在单位PI分1分/次,主管200元/次,安全员150元/次。
    6.3.2.8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安全巡检机制,安全检查记录完整、规范。经查无安全记录,考核安全员20元/次,责任班长50元/次。
    6.3.2.9安全环保处检查下达到生产处室的安全隐患整改书,整改单位必须将隐患整改项落实到责任人,并按要求按期进行整改。未按期完成整改,考核责任单位PI分1~2分/项,主管100元/项,安全员100元/项。
    6.3.2.10因安全隐患未按期落实整改,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追究整改项目负责人为事故第一责任人。
    6.3.2.11处室必须按期完成有关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并消除安全隐患。对于处室主动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其项目,改善后效果显著,给予改善单位奖励PI分0.5~1分/次,奖励项目整改实施人200元/次,并在处室季度综合考评(安全、消防综合检查评分标准)奖励10~30分/次。
    6.3.2.12每季度公司的各类检查及安全管理与季度综合安全检查相结合,对生产及辅助处室统一进行评比,以综合得分成绩评出第一名一个,奖励单位PI分2分,主管200元、安全员300元;评出第二名一个,奖励单位PI分1分,主管100元、安全员150元;评出排名倒数第一名一个,考核单位PI分4分,主管200元、安全员200元;评出排名倒数第二名一个,考核单位PI分2分,主管150元、安全员100元;排名倒数三名处室考核单位PI分1分,主管100元、安全员80元;若季度综合考评得分大于或等于900分,只考核倒数第一名,其它则免予考核。制造、装备所属处室、模具处及其他处室的考评系数不同。
    6.3.2.13安环处组织的公司级各类竞赛,奖励金额分别为:特等奖300元,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鼓励奖50元。
    6.3.2.14安环处组织的公司对外安全公益活动,参加单位组织完成出色,给予参加单位奖励PI分1分/次,主管100元/次,若组织不得力,影响公司外部形象考核责任部门1.5分/次,主管150元/次。
    6.3.3特种作业安全管理:
    6.3.3.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按照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6.3.3.2特种作业人员调整岗位须经人力资源处审核、批准,安全部门备案。对擅自调整特种作业人员,造成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考核责任单位PI分1分、主管100元/次、安全员100元/次。
    6.3.3.3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无证上岗,考核责任单位PI分0.5分/次,主管100元/次,安全员100元/次。
    6.3.3.4使用特种设备、特种机动车辆的部门,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未按规定执行,考核处室安全员20元。
    6.3.3.5无故损坏特种机动车辆驾驶牌照,考核责任人50元/次。
    6.3.3.6驾驶刹车制动装置、灯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生产作业。考核责任人100元/次,造成事故依据损失情况另行处理。
    6.3.3.7现场安全检查对厂内机动车超速行驶、违章载人、载物以及登高作业未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按本规定对当事人提出批评和考核,并将违章情况通报所在单位,以上违章月度中重复发生,考核所在处室PI分1~2分,并在公司早会给予通报批评。
    6.3.3.8未按规定办理“登高作业证”、“架设临时线许可证”、“外来施工教育申请表”等各种安全票证,考核责任单位主管100元/次,考核施工项目责任人50元/次,考核外协施工单位200元/次。
    6.3.3.9电梯操作工必须经专业培训取证后方可操作,无证人员严禁私自开动,违反规定,按照公司《电梯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考核。造成损失,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6.3.4日常环保及职业卫生管理:
    6.3.4.1相关部门应确保环保设施及职业卫生设施有效运行,无故停运,考核责任部门PI分2分,主管200元,直接责任人100元;
    6.3.4.2维修部门应保证环保及职业卫生设施的完好,发现设备隐患没有按期整改,造成设施停运,考核责任部门PI分2分,主管 200元,直接责任人100元;
    6.3.4.3 危险废物贮存库内除了存放指定的危险废物外,不得存放一般固废,如发现将一般固废存放在危废库中,考核处室PI分2分,主管150元,库管员100元。
    6.3.4.4滑石粉、炭黑泄露造成污染,每发生一次,考核责任单位PI分1分,主管200元,直接责任人100元;
    6.3.4.5对日常设备换油及检修使用油品要集中收集管理,发现将废油倒入地沟或使用过程中将油品泼撒到地面,造成污染,考核责任部门PI分1-3分,主管100-300元,直接责任人200元;
    6.3.4.6动力处应规范污水排污总口,对没有及时清捞排污总口浮油或没有及时更换吸油海绵,考核处室PI分0.5分,主管50-100元;直接责任人50-100元。
    6.3.4.7 动力处应严格按标准对污水水质进行分析化验,对出现超标现象没有及时反馈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考核处室PI分0.5分,主管50-100元,直接责任人50-100元;
    6.3.4.8动力处严格按照锅炉除尘器操作规程进行脱硫及除尘,并保证除尘器水量及加碱量,如未按规定进行加碱脱硫及除尘,造成环保部门监测、抽检超标或在线数据比对不符合时,考核处室PI分3分,主管300-500元,直接责任人300元。
    6.3.4.9动力处严格按规定进行对污水、废气在线设备进行巡检(侧重中夜班)并做好记录,发现在线数据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安环处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如未及时反馈并整改的,考核处室PI分2分,主管100-300元,直接责任人100-300元。
    6.3.4.10内务处和动力处未及时对A区渣场的煤渣进行清理,出现堆放现象,考核处室PI分1分,主管100-200元。
    6.3.4.11相关部门在环保要求整改项目过程中积极配合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奖励处室PI分1分,主管100元,相关配合人员奖励50-100元。
    7记录表式
    7.1附件1:公司   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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