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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行走或上下的“十不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2月26日

1、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面通过。

2、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3、不准在没有防护的临边和大梁等建筑物上行走。

4、不准在上方有人操作且无隔离防护措施的下方行走。

5、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6、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

7、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走道上逗留。

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9、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10、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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