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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目标考核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12月22日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79号文件关于发布行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实现公司及施工项目制订的安全管理目标,特制订本考核规定,请各工程项目认真贯彻执行。

一、施工的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所以,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以项目经理为主的安全责任目标。

二、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按安全保证体系设岗。并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上岗,重要岗位不准兼职。

三、施工项目的各个工作岗位必须履行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其目标实现。不准无故推卸责任。

四、工程处必须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责任考核。对无重大伤亡事故和事故频率为零的、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达到优良目标的工地,应作好考核记录,年终进行奖励。

五、公司例行考核同样按第四条规定。

六、公司对施工项目每年考核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不达标的,年终要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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