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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工程深基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7月08日

    地铁工程深基坑,是指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包括:支护结构(地下连续墙、咬合桩围护工程、SWM工法桩、喷锚、桩锚、土钉墙等),支撑体系(钢结构支撑、钢筋砼支撑等),地下水处理(深井降水、侧壁帷幕、水平封底等)。深基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安全须符合以下监督规定:

    一、地铁深基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须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做好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专项方案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并做好审查、专家论证、技术交底工作和现场的各项准备工作。当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单位为非原主体结构工程的设计单位时,其设计文件应由原主体结构工程设计单位核验、确认。

    二、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做好技术交底和工程施工过程的跟踪服务工作,及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或者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必要时应当提出进行补充勘察或修改设计的要求。

    三、深基坑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勘察报告及环境资料,编制深基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施工方法、施工程序、进度安排、安全防范等方面进行有效控制,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对相邻设施应当有周密的保护措施;

    (二)对地面堆载、地表水、地下水应当有详细的控制措施;

    (三)对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复杂的深基坑工程应当有控制险情的应急措施。

    深基坑工程的土方开挖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四、监理单位要针对深基坑工程特点,认真编写、完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及旁站、见证监理方案,并落实各项监理措施,严格按经依法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施工和监测,及时掌握监测数据、分析意见。

    监理单位发现深基坑工程的施工问题应当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出现险情的,应当及时下达暂停令并向建设单位和监督机构报告,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五、监测单位应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基坑安全等级、基坑周边环境和设计文件要求,制定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的监测方案,提出各项报警值界限,并严格按经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

   深基坑工程的地质及周边环境复杂、或突发台风暴雨及其它自然灾害影响的,监测单位应加强对深基坑和周围环境的观测工作;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加大观测频率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召集设计、施工等单位采取有效措施。

    七、深基坑工程应当按《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等规范,标准进行质量检测。土方开挖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深基坑工程的结构体系和止水帷幕适时进行质量检测;检测的部位应当具有代表性,并达到一定的数量(由设计单位提供检测的部位和频率)。质量检测的具体实施依照本市监督抽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由总监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对深基坑工程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九、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现场增设护栏和警示牌等,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

    十、地下连续墙、咬合桩工程质量监督要点、地下深基坑工程安全监测监督要点详见附件1~附件3。其它深基坑支护结构按有关规定执行。

    我站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深基坑工程特点,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于违法违规、违章作业及危害工程质量、安全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或依法取证、提请实施行政处罚,并按相关规定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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