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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监控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5月07日

一、 工程概况及监控目标: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泗洪县东方花园小区工程
工程地址: 泗洪县泗洲东大街南侧
建设单位: 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 宿迁新筑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洪泽县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一标段)
江苏金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标段)
           宿迁中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标段)
监理单位:南通中房建筑监理有限公司
2.监控目标
使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活动在受控的状况下进行。
(1)施工现场具有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现场负责人有明确的责任目标。
(3)能及时发现安全事故苗子,并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旦事故出现启动应急预案。
二、监理工作依据:
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3. 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的通知 
4. 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  
5.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6.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7.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8. 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                               
9. 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10.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吊装施工安全调整治理的通知   
11. 由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应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
12. 项目监理组编制的监理规划和施工安全监控细则
三、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1) 申报程序
                                               
                             
(2) 存在不安全因素、事故苗子、违规与不文明施工现象的处理程序
                   
 

四、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与措施
1. 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
(1) 编制——分项工程监控细则中应包括安全监理的具体措施。
(2) 协助——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3) 审查——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4) 督促——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
(5) 审核——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6) 监督——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7) 巡视——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用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
(8) 控制——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用书面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用书面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9) 复核——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10) 跟班监督检查——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11) 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12) 会议——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找出原因并制订对策;不定期召开安全分析总结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安全监理的主要措施
(1) 事先报审验证。
(2) 利用审批权、检查权、停工权,对施工方案、施工实施过程中的隐患做好事先控制。
(3) 事中督促实施。
(4) 发现问题通知整改并复查。
(5)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监理人员的技术支持。
(6) 积极争取政府安全监督部门、业主和施工总承包的支持和配合。
五、起重设备吊装作业的监控要点:
(1) 建筑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操作。
(2) 建筑机械必须按规定的使用条件、承载能力、正确操作下合理使用。严禁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3) 建筑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备、有效。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备或部分失效、失灵的一概不得使用。
(4)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或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质位承担。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5) 起重吊装的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吊时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非作业人员不得在起重臂下、旋转机构运动的范围内停留。或搭设安全防护棚,确保安全使用。打桩机作业区域内应无高压线路。桩机严禁吊桩、吊锤、回转和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
(6) 大型起重设备进场必须先申报后进场。指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吊装作业的250顿(含)以上的履带吊、70顿(含)以上的汽车吊、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进场的设备必须有使用证,经现场测试,并在有效期内。进场设备的型号规格与施工组织或吊装方案相符,复核施工总包的验收程序和内容。
(7) 大型构件和设备的吊装方案应经施工单位安全技术部门和主管领导批准,向业主和监理申报,并获准后实施。
(8) 大型起重设备分段进场的组装和调试应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并将有关数据记录(或准用证)上报业主和监理。大型起重设备的出场拆卸也应由有资质的人员完成,以确保设备的安全。
(9) 大型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参加吊装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有安全管理保证体系,落实的安全责任制。
(10) 施工承包方应编制起重设备吊装应急预案。
(11) 大型起重设备进入现场必须有临时便通,其承土能力应满足设备加工作负荷的总和。
六、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1. 施工单位提供的安全管理资料:
(1)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2) 分包单位、特殊工种资质                                
(3) 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核查表                         
(4) 安全交底记录                                        
2. 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资料
(1)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整改回复                                                                                             
(2) 专项安全监控细则
(3)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安全交底及验收情况检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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