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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劳资、教育)副局长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1月07日

    a)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事、劳资、教育系统HSE管理和业绩的考核工作负主要责任;
    b)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系统HSE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c)负责建立、健全各级HSE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HSE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
    d)负责审批职工HSE、消防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e)负责干部HSE业绩的考核工作,并将此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f)制定人事、劳资、教育副局长(副书记)年度HSE管理工作计划,并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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