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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木模检修优质优价分级奖罚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9月03日
一、     原则
1、旧木模在投入造型前,必须经过检修。未经检修过的旧木模,严禁投入造型。
2、检修过的旧木模的分级标准,执行《铸造厂木模分级细则》(2011-2-25)
3、旧木模经检修及改制后,必须能生产出合格铸件。
二、     分级工作操作细则
1、旧木模检修及改制时至少必须检查:
1)模型及型板外观要完整,不少东西。
2)芯盒数量不缺少。
3)审图。依图纸要求逐项修改。
4)检查重要(或关键)尺寸是否符合图纸。
5)检查配合尺寸及配合间隙是否符合图纸及新规定。
6)模型及型板是否翘曲、变形,损坏。
7)定位销是否松动。
8)吊装、敲模、起模物件合适。
2、旧木模检修完成后,尺寸、几何形状、外观、配合及工艺上,应符合图纸及最新的规定(两者冲突时取严格的)。基本要求:保证出产合格的铸件。
3、优质优价分级结果应在铸件清理出来后。
4、优质优价分级结果应经:木模质量检验员,造型工部质量检验员及造型者带班人员三方签字后生效。
5、不合格的旧木模,造型工有权拒绝使用,并可打等外品。
6、木模的分级与铸件的分级不直接相关(铸件的分级可做参考)。
7、对分级结果有争议时,由质管部铸造检验站及车间领导协商裁定。
三、奖罚幅度
1、一等品,奖励检修总工时的20%。
2、二等品,不奖不罚。
3、三等品,在未形成实质损失前,主动抢修,罚检修总工时的10% 。不主动抢修,罚检修总工时的15%。造成了废品,罚检修总工时的20%。
4、等外品罚检修总工时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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