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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人员专项安全教育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23日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记录
GDAQ1203
 
培训主题
 爆破人员专项安全教育培训会
培训部门
或召集人
 
主讲人
 应喜荣
记录整理人
 应大侠
培训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学时
 
培训提纲:
第一部分、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一、“四懂”    二、“四会”、    三、“四个能力”、   四、“五个第一”、
五、“四项责任”
一、四懂
1、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   2、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3、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
4、懂得逃生疏散的方法。
二、四会
1、会使用消防器材;   2、会报火警;   3、会扑救初起火灾;   4、会组织疏散逃生。
三、四个能力
1、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2、提高社会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3、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4、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四、五个第一
1、第一时间发现火情;   2、第一时间报警;   3、第一时间扑救初期火灾;
4、第一时间启动消防设备;   5、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
五、四项责任
 
1)落实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责任。公司每年年初要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总结和部署下一个年度消防工作,调整消防安全委员会及义务消防队人员,逐级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开展重大节日及火灾多发季节防火安全检查,并对查出火灾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
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可靠措施,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间。
2)落实消防安全监督责任。公司消防安全监督部门,要根据国家、省、市及集团公司相关的消防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制定切合公司实际的消防各项管理制度,督促各单位贯彻执行,对违反或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监督部门,将根据规定进行考核。要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
针对防火重点部位开展消防演练,确保消防安全监督到位。
3)落实消防设施监督责任。消防设施管理落实,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车间、班组、个人,根据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定期检查试验,保证消防设施完好率100%。每年要对相关的人员进行消防设施的维护使用知识进行培训,保证消防设施安全可靠运行。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公司防火监督部门,是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单位,各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责任,逐级落实责任制,公司消防安全监督部门,每年不少于4次防火安全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于落实责任制不到位,或存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将在相关会议上通报,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对造成火灾损失,年终评先将一票否决。
 
  第二部分、爆破安全技术知识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
三、爆破作业,必须经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四、爆炸物品物品的安全管理,由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炸物品单位的主管领导人复责。
五、储存、运输、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设立专业爆破器材仓库、储存室时,必须凭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及设计图纸和专职保管人员登记表,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许可。经审查,符合条件规定的,发给《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准储存。
六、爆破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分别在施工前和起爆前7天向爆破区附件单位和居民发布施工通告和起爆通告,通告内容包括:1.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协作单位、工程负责人等;2.爆破起点、起爆时间、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各种信号及其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式、时间、安全措施等有关注意事项。
七、装药填塞期间,禁止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在爆破危险区边界上应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起爆前30分钟,进入爆破区域内的所有通道必须派专人警戒。
八、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立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九、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批准,领取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下的要当天退回。
十、爆破作业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放炮:1.有顶板或边坡有塌落危险的;2.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的;3.工作面瓦斯超限、爆眼温度异常或有涌水危险的;4.危及设备和建筑物安全、无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5.危险区边界未设置警戒的;6.光线不足或无照明的;7.大雾天、黄昏和夜晚进行地面或水下爆破的;8.雷雨天或狂风暴雨天气;9.工作人员穿化纤衣服的。
十一、从临时存放点往工地人力徒步运送爆破器材,总重量不得超过一箱(24kg)。炸药、雷管、导火索严禁一人同时携带。
十二、装卸爆破器材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投掷;在搬动时,禁止肩扛、拖拉与滚动。
十三、存放爆炸材料的临时存放点,应保持地面平整、干燥,并能方准雨水入侵。禁止在草房和易燃材料修建的房屋内存放爆炸器材。
十四、禁止将雷管与炸药同时存放在同一个临时存放点。
十五、危险物品临时存放点配备灭火器,铁锹,防火砂等消防器材。
十六、爆破材料仓库的管理,应建立严格的保管、验收、发放、统计、消防及保安制度,做到账物相符。
第三部分、凿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应根据地质情况和施工要求,设置边坡、顶撑或固壁支护,严防冒顶、塌方。
  二、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应停止作业,立即处理。
  三、用手风钻打眼时,手不得离钻机风门,严禁采取骑马式作业。
  四、使用凿岩机,胶皮风管不准缠绕和打结,不得用折弯气管的方法制止通气。凿岩时钎杆与孔必须保持在一直线上,更换钻头应先关风门。
  五、爆破联结导火索和火雷管,必须在专用加工房内。房内不准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六、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1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七、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八、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九、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十、 电力爆破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源应有专人严格控制,放炮器要有专人保管,闸刀箱要上锁。不到放炮时间,不准将把手或钥匙插入放炮器或接线盒内。
  (二)同一路电炮应使用同厂、同批、同牌号的雷管,各雷管的电阻误差,应控制在±0.2Ω以内。
  (三)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联成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连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接电源前应先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源。
  (四)装药前,严禁将电爆机地线接在金属管道和铁轨上。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遇雷电时,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
(五)联线时,必须将手提灯撤出工作面3m以外。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联线地点1.5m以外。
  (六)在电爆网路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路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的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10%。
 十一、使用火雷管时,导火线点火只准用专用香棒。不准使用香烟、火柴或其他明火。
 十二、 火炮群和电炮群在同一施工地段,先点火炮,后合电闸;点火炮不得两人在同一方向先后点炮,每人点炮数目不得超过15个点。起爆后,均不得在最后一炮的20min前进入工作面。
 十三、 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离半径:裸露药包、深眼法、峒室法不得小于400m;炮眼法(浅眼法)、药壶法不得小于200m。
十四、放炮后最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十五、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力爆破通电后没有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接成短路。此时,若要进入现场,如系用即发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5min;如系用延期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15min。
     (二)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三)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炸药,应该在距离原炮眼60cm外的地方,另打眼放炮。
      (四)在瞎炮未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十六、 爆破材料库应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和防鼠要求。并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其温度应保持在10~30℃之间。库房距村庄或其他建筑物应在800m以上;不足800m的,仓库四周应修筑高出屋檐不得小于1.5m的土堤,或用半地下库、山洞库,但其距离不得小于400m。
  十七、炸药拆箱应在库外安全距离内进行,严禁用力敲打。
  十八、领取雷管和炸药必须在白天,并由炮工负责,分别装入非金属容器内,严禁装入衣袋,保管和领用人员必须当面点数签字,领用人员并亲送现场,不得转手。
  十九、每天剩余的雷管和炸药,应分别入临时储药小仓库,严禁私自收藏。
  二十、运输爆破材料,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不准使用自行车或两轮摩托车;运输应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由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准随身携带易引起爆炸的危险物。装运爆破材料的车船应在明显的地方插上“危险”的醒目标志,途中临时遇到火源应在上风200m以外绕过,下风则应在300m以外绕过;中途停歇或遇雷雨,应离房屋、输电线、森林、桥梁、隧道等200m以外停放;大雾、风、雪天,应减速行驶。
  二十一、炸药、雷管、导爆索不准同车、同船装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放稳绑牢。雷管箱内应用柔性材料填实。
参加培训教育人员(签名)
                  
 
 
 
 
 
 
 
 
               
注: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在本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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