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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工伤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8日
劳动保护是国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在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各类事故、职业病等方面所采取的各种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多年来,由于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贯彻的不好,没有真正落实国家在劳动保护方面的各种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自觉或不自觉地违反了安全操作规程或规章制度,使我局的工伤事故屡有发生,给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和政治影响,其教训是极其深刻的。

1 对发生工伤事故原因的分析

发生工伤事故的原因是人们短期行为严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技术操作不合格以及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作祟。综合起来不外乎是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三个方面。纵观我局多年发生的各类工伤事故,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领导干部缺乏安全意识,安全工作不务实

几年来,人们对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视,摆在“第一的位置”,但重生产、轻安全的行为是存在的,特别是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的时候,为了抢任务,不顾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而是凭侥幸蛮干,结果造成生产死亡事故。其中1994年我局贮木场滚楞死亡事故,就是为了省力走捷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的生产性死亡事故。

有的领导对安全工作虽然有布置,但没有认真落实,,没有认真检查,结果发生了本不该发生的事故。1991年乌斯孟林场中楞装森铁台车,工人作业安全距离不够,针对这种违章现象,局安全监察科在安全检查中,对该工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单,但本人毫无改正重视之意,而单位领导又没进行复查,结果几日之内,被脱落的原条砸在头部,当即死亡。

1.2 缺乏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是操作者进行正确操作的依据,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是防止“三违”现象发生的重要手段。多次生产事故的发生,是操作者有章不循或管理混乱造成的,有的林场(所)没能正确贯彻执行作业规程就进行采伐作业,结果造成生产死亡事故。

1.3 工人技术素质差

①青年工人多,安全意识淡薄,艺高胆大,因此工作中重生产、轻安全、侥幸心理和盲目蛮干的现象严重,发生事故的频率高。

②缺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有的没经过培训和不持证上岗。象吉岭库林场的油锯助手,没经过安全采伐技术培训,不懂得安全技规,结果被油锯手放树砸死。

③缺乏起码的安全专业知识。1988年物资供应科在使用搅拌机时,不使用电闸开关,直接接在动力线上(未接地),结果因漏电把操作人员电死。

④安全教育走过场。不少单位安全宣传教育只是形式,不讲实效,照本宣科,有的单位发生事故,检查组在调查安全教育情况时,编造一个假的安全教育记录欺骗调查组。有一单位一新工人上岗前不教育,不培训,结果工作三天就发生了事故。

⑤严重缺乏安全防护设施。机械传动装置无防护罩,电锯、电刨无防护装置,移动式手持电动工具无漏电保护器,建筑施工无安全网等等,是造成事故的一个主要方面。近几年中,由于缺乏安全防护设施致使1人死亡、3人重伤。

⑥生产作业现场管理混乱。生产作业现场的管理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如林业局贮木场建场时(由于历史原因所造成)对从场区通过的一条道路设计不合理,安全系数低。几年来发生多起折断的起重绳打在过往行人的头部或背部,虽未造成重大事故但隐患严重地干扰了正常作业。

2 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2.1 加强领导,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观念,尤其是提高责任者“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识,真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就是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的时候,首先要解决安全问题,在确保安全条件下进行生产作业。抓安全工作,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真正落到实处,克服官僚主义作风。

2.2 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抓好安全工作。而且安全工作不仅是安全监察部门要抓的事,每个生产主管部门都应把安全工作当做第一位的事来抓。把本行业、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真正抓好,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要抓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工作。在“抓安全工作上谁抓都不算越位,怎么抓也不算过分”。在企业内要做到人人都关心安全、人人都过问安全,不能把安全工作只看作是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监察人员的事。

2.3 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在加强安全的同时,首先要抓好新工人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落实学习内容、落实学习时间,还要有专人检查落实情况;其次要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率达95%,持证上岗率达100%;三是抓好企业场所、生产指挥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实行安全生产指挥证(资格证书),力争培训率达100%,持证指挥生产率达100%,杜绝违章指挥的现象发生。四是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采取广播、电视、安全知识演讲竞赛等多种形式,使之达到人人懂安全知识、人人遵章守纪。

2.4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作业现场管理。为使作业现场都按规程操作,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必须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纠,同时要抓好现场管理,还必须抓住事故多发的几个环节。一是下班前(抢速度、忽视安全);二是刚上班(思想不集中);三是节假日休假后刚上班;四是家中发生异常情况,上班前没有休息好或饮酒等等。在抓作业现场管理时,必须做到对违章行为坚决制止纠正,决不能姑息迁就,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领导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处理。

2 .5 提足用好安全技术措施费,改善工人作业条件。一是按照国家文件要求,按照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的10%~20%,提足安全技措费,下在专用资金帐上;二是用好技措费,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管好用好技措费,真正弥补劳动保护设施的欠帐,改善作业条件,更不能挪作它用。

2.6 抓好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隐患。安全检查是发现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到防患于未然的一种重要手段。安全检查可分定期和不定期的、综合性和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的频率可以因单位而异,安全检查可先发安民告示,也可采用随机抽查等办法,这样能查出事物的真实面目,检查后要抓紧事故隐患的整改,并且要定时复查,做到及时反馈。

2.7 按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一是要按规定发放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能以任何理由加以克扣,也不能以钱代物;二是必须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尤其是特种防护用品,一定要到劳动部门批准的定点厂家购买有验收合格证的产品,发放的防护用品必须正确使用。

2.8 对发生的工伤事故要严肃认真地进行调查处理。发生事故不能隐瞒,必须如实报告,事故发生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立即报告上级劳动安全部门,并会同工会、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对伤亡事故一定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重大事故要召开事故追查会,对事故进行认真地调查分析,并吸取教训,以防事故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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